日前国家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所有证券市场严格按其标准执行。那为什么证券市场要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而非《证券会计制度》呢?就这个问题,国家财政部会计司准则处处长朱海林给予了明确答复:因为在《证券法》颁布的同一年里,国务院又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在条例里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做出了全新的规定,而《证券法》所遵循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二者有着很大的不同,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出台弥补了二者的不足。
首先,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全过程作出了规定。在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会计只处理一些财务的问题,而在现如今的市场经济下,这些是远远不够的,遇到的重大决定从财政部的认同转换到了董事会的批准,因此就需要会计的角色有所转换。
其次,明确了会计政策的审批权限,将金融企业活动还原于企业,对以前《证券法》的会计科目不足,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里作出了全新的解释,增加了很多的会计原则。而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在证券中则得到了更好的体现:一是注重资产质量。因为很多的股民只注意上市公司的利益,而不看中企业的净收益,为此给了商家很大的空子可钻。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出台就这一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二是收入确认更加稳健,让股民们很清楚地了解到其真正的利润净额,明确自己的投资方向。
在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最为明显的是增加了七个会计减值准备的科目,一定程度补上了可钻的空子,减少了虚报资产的可能性,增加了证券市场的透明度,让股民了解到证券的真正运作。以海通证券为例,2004年海通证券的坏账准备金是19.45亿,与2003年报的4551万元相差了19亿。而“缩水”后的净资产才是证券公司的真面貌,看不到真正的财务状况管理层是无法对症下药的,进而也就是证券公司的运作无法做到赢利,而股民们看到了只是些虚假的人为做出的利润,并非真正的净利润。至此,很多的股民朋友被这些假的书面数字套住。
现在很多的证券市场都把客户的风险保证金提出作为资产,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广大股民朋友的利益,无法真正分辨出其中的真假,造成了表面上的赢利而背后的亏损,大家也就无从而知了。现在不少的证券公司都在压减委托理财规模,对于将要到期的受托业务均保证客户的本金与利息安全,一次性或分次付清,而实际上证券公司背负了相应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