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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允价值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应用观

来源: 王雷 编辑: 2006/11/29 08:41:43  字体:

  摘 要:财政部日前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本文首先讨论了公允价值的定义;然后在决策有用性观点的基础上,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的角度比较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利弊;进而详细阐述公允价值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应用观,用以帮助会计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最后说明公允价值应能在会计核算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包括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并宣布将于2007年在上市公司中正式实施。对比当前正在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公允价值的应用成为一大亮点。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资产减值、租赁和套期保值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但从总体上来说,笔者认为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对于公允价值(Fair Value),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定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9年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98段指出:“在公允价值定义中隐含着一项假定,即企业是持续经营的,不打算或不需要清算,不会大幅度缩减其经营规模,或按不利条件进行交易。因此,公允价值不是企业在强制性交易,非自愿清算或亏本销售中收到或支付的金额(IASC,1999)。”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0年2月颁布的第7号概念公告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当前的非强迫交易或非清算交易中,自愿双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价格(FASB2000)。”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把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对比以上对公允价值的定义,笔者认为这个定义充分考虑了基本国情,是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

  二、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利弊

  财务会计在理论上有个基本问题:如何平衡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账面价值侧重于解决会计信息可靠性,而公允价值则强调解决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美国会计协会(AAA)把会计定义为确认、计量和传递经济信息进行决策的过程。从决策有用性的观点来看:相关性和可靠性哪一个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更有用?这始终是理论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焦点。实质上这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进行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博弈的结果。众所周知,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产的入账原值为其历史成本,即资产取得时的实际资金消耗量,而且原值数额一经确定便不得随意更改。换句话说,资产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账面价值入账的。可以看出,现行规定较多地选择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但随着我国入世进程的加快,我国正在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最终要和国际接轨。在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里,公允价值已经运用的较为普遍。笔者认为,此次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应用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是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从公允价值的定义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实质上是完全市场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评估,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等方法都没有以市场为标准,而公允价值则突破了传统会计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只提供过去会计信息的局限性,对于投资者判断企业未来价值更具有决策相关性。所以对于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资产减值、租赁和套期保值等会计核算对象来说,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显然要好于其他方法。

  三、公允价值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应用观

  (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计量和披露观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衍生工具则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和期权合同,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和期权合同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2005年我国金融市场出现了多种金融工具,如权证及其创设制度,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新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债券远期交易等。可以说2005年是金融创新的“元年”。2006年金融产品的创新速度将进一步加快,主要包括:ETF产品大规模增加、备对权证或将推出、利率互换的推出、债券回购的再规范、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的渐行渐进、资产支持票据(ABCP)的问世等。随着各种金融及金融衍生工具的推出,使其在金融企业内的作用日益重要,如何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计量、期末估价及减值等问题变得不可回避。由于金融及金融衍生工具具有短期在市场中价值变化比较大的属性,所以用历史成本等其他方法计量是不能正确反映市场价值的,而用公允价值计量能更好的反映其市场价值。例如,一家上市公司以每股10元的价格在证券市场买入了100万股股票,到期末该股票涨到了20元。如按照历史成本的计价方法,该公司的1000万元账面所得是不能计入当期利润的,体现在报表中的股票价值仍然是按照10元的成本计价。但按照公允价值的计价方法,这部分股票将按照20元计价,并且将为公司增加1000万元投资收益。FASB在1998年发布的第133号财务会计准则(FASB133)《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活动的会计处理》中明确提出:“公允价值是计量金融工具最佳的计量属性,对衍生工具而言则是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从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规定都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计量、期末估价、减值等都是以公允价值为标准的,其实质是要求对交易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样能更好的反应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满足会计报告的使用者决策的需要。

  随着我国汇率和利率的市场化改革,汇率和利率会在一定幅度内自由波动。例如:自去年7月我国实施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一度接近3%.2006年3月份,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在出现了连续升值300多个基点后又连续下跌120多个基点的情形,这在人民币交易史上并不常见。鉴于此,金融企业迫切要求通过各种金融及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企业资产和负债产生的风险,套期保值自然就成了理想的选择。新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第二条规定: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显然,套期保值也是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标准的。

  众所周知,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是转移风险和收益,然而金融工具业务长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反映,难以为投资者提供更为相关的上市公司的决策信息,导致投资者抵御金融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了。在通常状态下,有关交易频繁且金额巨大的金融工具交易信息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为了适应高风险环境下投资者的决策需要,金融工具应纳入会计核算范畴。随着我国金融创新速度的进一步加快,用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有利于把金融工具从表外移入表内核算并在报表附注中对外披露。《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种做法迫使企业提高其资产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对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有更好的理解,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与期末估值观

  2000年5月3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IAS40)。在该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

  被定义为赚取租金或为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由业主或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持有的房地产(土地或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或两者兼有)。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二条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下,人们将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看待,并按其估计使用年限提取折旧。但是,这种固定资产净值往往不能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投资性房地产在经过数年以后,它们的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其账面净值,而且还能高于其账面原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以商品房为例,自从国家推出货币化分房的政策以来,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基本上在上涨,近几年涨势尤甚。若一个企业进行房地产投资,在现行会计制度下此房地产应按历史成本记入企业的固定资产,并按其估计使用年限提取折旧。显然,这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低估了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歪曲了企业投资的真实含义,不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并给企业当局进行利润操纵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与很大的空间,极大的损害了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利益。所以,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计量和提取折旧显然是不适合的。《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条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第十一条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另外,期末应将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进行估值。第十一条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可见,新会计准则规范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与期末估值,提出以公允价值为标准,这样对企业本身、投资者、债权人、企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都有益。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此次在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中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提高了会计报表信息的相关性,使我国和国际通行的会计处理惯例又近了一步,也使会计报表的使用者能更好的获知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帮助其做出正确的决策。当然,公允价值的“前台”运用有赖于发达的资本市场、完善的资产评估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等“后台”的支持。没有相应的“后台”支持,公允价值无异于海市蜃楼。随着我国对资本市场、资产评估业等的进一步规范和建设,公允价值应能在会计核算中发挥更大的空间。上面只是对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运用的初步讨论,还有待于更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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