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审计监督的期望越来越高。审计机关的职能也正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审计机关面临着新的考验。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更好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被审计单位服务,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笔者认为,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审计工作中的几种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正确处理规范与创新的关系
通过多年来审计工作的实践探索与创新,使我国的审计由无到有,由小到大,初步建立起以国家审计为主体,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为两翼的组织框架,一个机构健全、布局合理、体制优良、功能完备的审计监督体系业已形成。审计创新必须要与审计规范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规范中寻求创新,在创新中加强规范。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把规范方面的工作做好,以规范带动创新,激活创新与规范的功能,来实现两者优势互补,实现两者角色的转换,推动审计工作上水平、上档次。
正确处理微观与宏观的关系
微观与宏观的关系是辩证的,见微知著、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审计工作的监督与再监督职能,为我们正确处理微观与宏观的关系提供了便利和可能。通过微观审计解剖麻雀,发现深层次和宏观的问题;通过行业审计,揭露普遍性、系统性和规律性的问题;通过以点带面、查处大案要案,遏制经济领域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和蔓延;通过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发挥审计的威慑作用;通过提升审计报告质量、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为宏观调控提供决策建议和参考。
正确处理“法”与“德”的关系
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审计工作必须正确处理“法”与“德” 的关系。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依法审计,对经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治,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这属于治“标”。尽管法规很重要,但仅仅侧重于这一个层面是不够的,永远摆脱不了被动的局面。防重于治,预防为主。因此必须标本兼治。即通过审计工作中的学习、教育,通过审计实践过程中的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净化心灵,使人心向善,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增强人们的自觉守法意识,从根本上杜绝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正确处理制度与人的关系
以人为本,建立和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审计队伍,是审计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的百年大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纪律性,事业无不胜。强化审计制度化建设,是宏观审计规范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树立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形象的必要保证。用规范的制度管理人, 再用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人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规章制度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又可以避免由于制度不完善而在管人方面出现的无谓闪失。还要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的监察制度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从而真正实现机关管理工作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变。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推动审计事业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