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财务论认为,既然公司财务以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为导向,实行共同治理,企业决策也会受到各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企业并购的重大决策行为必然反映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是各方利益相关者利益合力的最终取向。在此我们分析一下各利益相关者的并购动机。
1.股东的并购动机。出资者财务实质上是对经营者财务行为的约束,以确保资本安全和增值。目前对并购动机的研究多从股东或经营者的角度出发,代理理论就是典型。另外,并购会导致市场对企业股票价值评价发生改变,引起强烈的股价波动,形成股票投机机会,增加股东的资本利得,尤其在我国弱式或半弱式的股票市场环境下,买壳上市以炒作股票获利的并购案例不在少数。
2.经营者的并购动机。经营者财务的对象是公司全部资产,目标是使其控制下的资产保值增值,并公平地协调各种财务利益关系。协同效应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价值低估理论都能很好地解释经营者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并购动机。同时,因为经营者有控制更多资产的偏好,即使有时并购并不一定必然增加企业价值,他们仍然可能作出并购决策。
3.债权人的并购动机。债权人主要关心的是其投入的资产的安全性及到期偿还的可能性。当联合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经营失败时,债权人可以从另一个组成部分的获利中获偿,这种相互担保被称为共同保险效应,可以使债务的风险减小、价值增大。而并购为这种担保提供了条件。企业并购后,联合体价值的波动性通常比它们各自独立时要小。这是因为并购往往能降低非系统风险,从而减少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的可能性和破产成本,波动性减小会使借贷成本降低,使债权人得到比以前更好的回报。
4.政府的并购动机。并购是政府实行经济政策的一种工具。现在,我国一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产权转让、资产存量重组的改革试点,并购作为重要的体制改革获得了政府政策的支持。
我国国有企业多层委托代理的特殊的产权关系,导致了不同层次、不同的政府部门都拥有对国有企业资产的产权。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格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地方政府的利益得到了强化。地方政府不仅拥有当地国有企业的产权,而且还拥有由中央政府投资但又下放给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的事实上的产权,如果这些企业出现亏损,濒临破产,地方政府得背一个大包袱。因此,地方政府倾向于通过兼并的形式有偿转让国有企业产权。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实际拥有的国有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它们与大型国有企业相比,不仅无规模优势,而且在资金、能源和原材料供给方面处于弱势,在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中,其最先感到竞争的压力,陷入亏损的境地。这也构成了地方政府主动推动国有企业并购的一大动机。
5.普通员工的并购动机。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员工主要关心薪酬待遇、受尊重程度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对于效益不好、濒临破产清算的企业的员工来说,企业被并购无疑是最好的出路,既不用承担失业成本,又能继续在熟悉的环境下工作。在实行员工持股制度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公司,如果经营者作出了能增加企业价值的并购决策,就相当于提高了员工的薪酬待遇,必然受到他们的支持。
在成功的战略性并购中往往伴随着企业文化的输入,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治理机制改革。如果企业并购预期能为员工创造更加满意的工作氛围、更大的升职空间,员工们并不会反对。在我国国有企业中,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企业全体员工的利益代表,对企业并购决策有很大的影响力,员工的并购动机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