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安全,是指企业资金的运动呈良性循环态势、各项资产的财务状况良好。用世界标准衡量,我国的大多数企业都属于中小型企业,因此财务安全更是企业经营的一个关键问题。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与财务管理的关系、财务安全对经营安全的保障作用不甚了解,企业内务项管理相互脱节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使得很多企业的经营险象环生。
“陷阱”一:成本费用的耗费与财务补偿的要求相分离
正常的生产经营,必然发生相应的成本费用耗费,成本费用的基本性质是,耗费后必须得到相应的补偿,耗费与财务上补偿的要求是统一的。但成本费用的耗费是个别生产经营者的事,耗费多少、水平如何,完全由生产经营者控制,而耗费要求在财务上获得补偿,则是一个社会过程,如果企业提供的劳务、产品,不能为市场接受,或者销售的资金不能顺利回笼,被耗费掉的资金就不可能实现补偿,而补偿一旦停止,就意味着企业无法持续新一轮的成本耗费,企业的经营、甚至是生存,都可能会立即陷入举步维艰的困境。
当前在很多企业中,销售经营与货款的回笼,分属经营与财务二个不同的管理部门,条块分割的管理,人为地破坏了成本费用耗费与补偿的统一,在以订单为主的业绩考核目标下,经营部门在千方百计寻找客户、打开市场的同时,往往忽视对客户的信用及偿债能力的调查,往往要等到合同完工、产品交付、或企业已发生大量的成本耗费,财务等着资金回笼的时候,才发现客户没有偿付能力,或缺乏基本的商业信用,这种耗费与补偿脱节的现象,严重制约着企业的正常经营。一些企业为了延续下一轮的经营,反过来又去拖欠供应商的货款,使更多的企业落入了“三角债”的陷阱,这种违背成本耗费与财务补偿统一原则的经营,甚至给全社会的经济发展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陷阱”二:企业的经营发展与其相应的财务结构发生错位
资金是企业经营、发展的“血液”,经营的类型不同、阶段不同,所要求的“供血”方式、“供血”结构也是不同的。财务结构是指企业各项资金来源的组合,及每一种资金占全部资金来源的比例。由于组成企业全部资金的两个来源——负债资金与权益资金,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负债资金的成本低,但使用时间短,逾期若不能归还,将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而权益资金却恰恰相反,其使用时间长、使用安全,但资金成本高。所以不同的财务结构,对处于不同的经营时期,不同的经营类型企业,有完全不同的支持作用。一般来说,负债比例较高的财务结构,适合生产经营周转期短、资金回流速度快的经营类型,快速经营周转为企业创造的利润,将大大超过负债成本,尤其在央行多次降息以后,此时财务杠杆效益非常明显,负债经营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盈利,还为企业的扩张发展、提升自身的市场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财务保障。而以权益资金为主的财务结构,则适合那些正处于投资阶段,资金回笼尚待时日,丰厚的项目利润将在中长期以后实现的经营。假如财务结构与企业经营的类型与规划发生了错位,尤其是用了短期资金去操作长期项目,外借内投、短借长投,便犯了财务上的大忌,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与债务到期日之间的矛盾,必然引发企业的财务风险。
由于对利润的追逐、对财富的渴望,使得一些企业对成功的期盼变得毫无节制,他们在投资扩张上项目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对财务结构的把握。典型的案例有韩国的大宇公司,当时就是完全依靠银行贷款来扩张发展,其资产负债率高达98%以上,不到十年的工夫,成为资产过百亿的跨国公司,偶然的成功使他们相信自己无所不能,然而多年积累的财务结构失衡危机终于爆发,庞大的“大宇帝国”瞬间灰飞烟灭。
“陷阱”三:资产的流动性下降,财务“黑洞”吞噬资金
我们知道,资产是已经为企业所控制、并且能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资源。按照资产的基本属性,对照检查企业各项资产占用及其经营周转的情况,就会发现,有些企业在耗费了大量的资源后,得到的却是丧失资产真正属性、已不能再参加周转的不良资产,即通常所称的财务“黑洞”。如积压存货,无法回收的呆死帐,为粉饰业绩少计成本的潜亏,闲置、毁损、减值的固定资产,长期、短期投资的损失等等。也就是说,资产本身是具有流动性风险的——资产出售不能变现。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其实也是企业经营风险的体现。
一般来说,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除了货币资金以外,占用的资产越多、其流动性风险就越大。所以,问题归结于要尽量减少资产的占用,而在相同的总收益水平下,要减少资产占用,只能依靠提高资产周转的速度来实现,周转速度若能提高一倍,就意味着同等状况的经营,所占用的资产至少能减少一半。现实的情况是,很多企业在展开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对资产占用及其经营周转的速度,往往缺乏系统的谋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陷阱”四:企业财务管理的权限过于分散
由于经营地域、性质以及经营习惯等方面的一些原因,至今仍有一些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在内部财务管理的机制上采取了分权管理的体制,虽然这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会给所属经营分部较大的、甚至是完全的理财自主权,有利于充分调动下属分部的经营积极性,有利于灵活经营。但如果集权与分权的“度”把握不当,造成了财务管理权限过于分散的局面,也将给企业带来相当大的危害:
其一,制约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般来说,投资总是由企业的总部决策,而且通常是由总部来承担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而财权的分散,往往使企业的整体资金“化大为小”,各分部资金周转上的“时间差”效益已不复存在,大大地削弱了总部对整体资金的调度与统筹安排的权力,从这一点上讲,企业总部已经被“架空”,这也就使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实施受到了严重影响。
其二,财务预警权失落
财务预警权,是指企业内任何经营主体的财务活动信息,都应该随时、真实地,反馈到企业最高管理层和决策层,在分部的财务活动出现、或可能出现偏差时,最高管理层和决策层必须及时进行干预或警告。企业规模的扩大总是与一定程度的分权管理相联系,但是我们决不能忽视经营管理权限的分散,可能带来局部与整体目标与利益上的不一致,所以,经营越是放权,就越需要财务预警权的高度集中。可财务管理权限的分散,使本应高度集中的财务预警权,在客观上受到限制,由于分部拥有较大的理财自主权限,往往要到其财务活动结束后,有关信息才传至总部,这极易导致因监控乏力,而带来全企业财务失控的局面。很多著名的跨国公司,比如美国的GE公司,其百年来整体经营健康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一个企业的经营安全,都必须有高度集中的财务预警权作为保障。
其三,会计人员“双重身份”弱化企业基层的财务管理职能
由于财务分权管理产生的上述一些缺陷,很多企业寄希望于工作在经营第一线的基层财会人员,由此产生会计人员“双重身份”。会计是受托者,受托责任要求他必须对委托人作出交代,但这时的会计受了二者(总部及经营分部)之托,“双重身份”使会计陷入了“两难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