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三类”企业)投资股票市场扫清了政策障碍。本文就“三类”企业入市与优化财务管理关系和入市必须把握的原则作一粗浅探讨,供同行们参考。
一、“三类”企业入市有助于优化财务管理
证券投资有助于“三类”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目标。证券投资主要涉及企业的营运资本管理过程。因此,“三类”企业入市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营运资本管理目标展开,确保企业理财方案与企业的整体财务目标与风险控制要求相一致。
企业营运资本的管理要求决策者作出两类基本性决策:一是最佳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的比例关系;二是流动资产在现金、应收账款、存货和短期投资等组成要素之间的分配比例。入市主要目的在于完成第二类决策中的现金与证券的分配比例的确定以及证券的投资组合构筑。在充分了解企业备用现金、可控现金、自由现金三类资金用途、数额和现金流的时间安排后,我们就可以结合各种金融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率和到期日这四大特性,选择适当的金融资产,构筑符合企业需要的证券投资组合。
对于备用现金部分的资金,我们主要考虑其安全性和流动性,因此,国债、中央企业债(中短期)和国债回购是主要的投资品种。
对于可控现金部分,如用于股利、税收缴纳支付的现金,这部分资金的支出时间和数额基本确定,企业甚至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这些资金对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因此更强调盈利性,因而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新股申购、新股配售、保守型的指数基金是较合适的投资品种。
对于自由现金部分,由于企业在未来可预见的较长时间内并不需要变现,因此对这部分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要求最低,作为补偿,企业往往要求这部分资金投资于收益率较高的证券,例如股票二级市场、成长型基金,此外,企业还可以在券商的协助下,利用这部分资金配售高成长的新上市公司股票,以战略投资者这种最规范的方式,进入行业壁垒颇大的高科技行业。
二、现阶段的“三类”企业入市政策限制了其优化财务管理的功能
为避免对证券市场冲击与风险传递,管理层对“三类”企业开放投资证券市场大门采取谨慎态度,以渐进方式进行。对于“三类”企业而言,目前的政策限制了其优化财务管理的功能的发挥。
1、投资二级市场6个月限制。尽管持股时间不少于6个月是出于避免炒作、防范风险考虑,但是令投资操作难度陡增。因为证券投资者除了考虑企业基本面,即承受被投资企业特有风险外(这种风险称可分散风险或非系统风险,可通过分散投资来化解),市场风险(也称系统风险,或不可分散风险它不能通过多角化投资来分散)的存在使投资决策仍可能失败,而且令风险更难控制。尤其是现阶段我国的证券市场还是一个相对投机的市场,在市场机制不健全的条件下,流动性的人为降低、持股期限控制使风险与投资收益不对称。缺乏流动性的代价是投资价值大打折扣,并且使有价证券作为现金等价物的高变现能力无法实现。
2、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无论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还是“三类”企业作为投资者本身,在国有资本参与到证券市场投资的风险评估防范机制建立上仍是相对滞后,一方面长期从事产业经营的国企缺乏金融投资方面人才;另一方面权责利分配问题并没有一个清晰模式,一旦出现亏损怎么办?谁负责?这类问题没解决,企业不可能放心投入,国有资本安全性也无法得到保障。对证券市场风险必须有深刻认识,投资股市仅是解决闲散资金的投资渠道,提高资金运用效益。若将之当作提高企业业绩法宝,靠“炒股”赚钱只能是本末倒置行为,上市公司业绩还得主要领先主营业务创造,投资股市对整体业绩提升将十分有限。所以,必须明确赋予“三类”企业投资证券市场权利是现代企业应具备的一种基本经营权,不顺利考试分强调或提高其对业绩的作用,更不要认为允许国企入市是为其“输血”、送利润、脱贫解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