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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会计信息是以资产负债表(B/S)、损益表(P/L)及现金流量表为中心加以体现的,对于企业业绩的信息揭示是由损益表来承担的。然而,对投资者极为关注的企业股权变动信息,以往的收益/费用路径下的损益表是通过资产/负债路径的资产负债表的股份变动差额来进行把握的,为了更确切地反映这一信息,有必要采用新的业绩报告形式为投资者提供所需信息。本文通过对美、英两国,以及G4+1文告和IASB的财务业绩报告的分析来探讨未来财务业绩报告的发展方向。
一、美、英两国的财务业绩报告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无论是筹集资金的企业,还是投资者,都深感会计信息对正确决策的重要性。其中,作为判断企业收益性和成长性的财务业绩信息尤显关键。对此,近年来美、英两国在财务业绩报告的研究和应用上投入了极大的精力。
(一)美国的财务业绩报告
1.总括收益的定义
1997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表了第130号财务会计准则(sFAS),即《总括收益报告(Reporting Comprehensive Income)》。有关总括收益的概念及其内涵,虽然在1980年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第3号《营利企业的财务报表要素》中已有阐述,但它不包括期间损益计算而是反映直接进入资产负债表权益部分的增加额。为了预测未来这一增加额范围的扩大,总括收益表有可能被制度化。
SFAC第3号被1986年修订的SFAC第6号《财务报表要素》取代,其中对总括收益是这样定义的,所谓总括收益,是指以所有者交易外的会计现象为源泉,从交易及其他事项及状况中产生出来的一个营业期间内发生的营利企业股权的变动金额。此外,在第5号《营利企业财务报表的确认与计量》中,总括收益被阐述为是对某一企业主体的交易及其他事项施加影响的总体反映。
即,是指从所有者出资到对所有者分配这一过程变动之外的交易及其他事项以及状况中形成的一个会计期间的企业股权的变动额。由此,为了将总括收益定义为是股权,即是由净资产的变动而形成的,就需要以资产/负债的路径为前提。
2.总括收益的定位
SFAC第5号中,与总括收益相对应的概念是经营收益,它是收益与费用相比后的净额。在SFAC第5号中,经营收益是指一个经营期实质性结束(或者已经结束),有关经营周期的资产投入与该经营循环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资产产出相比,超出(或下降)了多少为主要计量手段的一个会计期间的业绩尺度。这是以实现为基础的收益/费用路径下的收益概念。
这种基于收益/费用路径下的经营收益与基于资产/负债路径下的总括收益代表了不同的收益观,两种不同收益观之间存在的利润空间由“其他总括收益”来承担。
美国将这种“其他总括收益”,作为其后的实现损益时点来反映当期的净收益,即短期资金回流活动。例如,将x.期的外币兑换调整或一部分有价证券的评价损益之类的资产评价损益,作为“其他总括收益”计入,x2期一旦出售这一资产,又将在出售时点发生的损益计入损益表,这时就需要从“其他总括收益”中扣除出售损益的数额。
有关总括收益的表示方法,在SFAS第130号中作了重要区分,即列示出了损益表和股权变动表两种方式,同时在这其中又进一步进行了分类,如在损益表中分成第1种表述方式(one—statement approach)和第2种表述方式(two—statemenl approach)。第1种表述方式所采用的是将总括收益置于表尾的当期损益及其总括损益表的编制方法,第2种表述方式所采用的是将当期净收益置于表尾的损益表和在当期净收益中加上其他总括收益的总括收益表两种编制方法。以上两种损益表表述方式将共同的收益作为总括收益,它显示了作为业绩指标的总括收益受到重视,第2种表述方式将总括收益中的业绩指标明确地表示在损益表的当期净损益项目中,可以说它比第1种表述方式更重视当期业绩收益的成份。①
此外,股权变动表作为损益表的附表,对有关业绩指标作进一步编制及信息揭示,总括收益及其明细资料在股权变动表中是作为留存收益及其他总括收益累计额的期中变动形式表示的。这种方式下的总括收益将不具有业绩信息揭示的内在特性,若仅用这种股权变动表来予以揭示,则对损益表来讲其作为总括收益的业绩指标的定位是偏低的。然而,制度与实务往往存在分歧。调查表明,无论损益表是否保持净收益和其他总括收益这种区分,还是在应当选择应用损益表和股权变动表方面,美国的许多企业还是选择了没有把总括收益放在重要位置的股权变动表。这表明,在美国的会计实务中,基于实现路径的本期净收益的重要性还是得到了确认。
(二)英国的财务业绩报告
1.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
1992年10月,英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发表了有关业绩报告的财务报告准则(FRS)第3号《财务业绩报告》。在这一准则的制定基准方面,ASB较大幅度地改革了以往为收缩业绩报告领域而过于重视对会计实务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进行单一业绩揭示的做法。即,认为用单一的指标来评价复杂组织的业绩是不现实的,强调采用业绩构成的若干主要要素[信息组合路径(FRS第3号I-Ⅲ)]的重要性。这种信息组合路径,要求对业绩构成要素进行重点的信息揭示,并提出对有关构成要素重要性的判断采用委托给信息使用者的思路。据此,财务报表变得更为复杂,为了揭示业绩指标多样性的信息,损益表中又追加了《总体确认的利得与损失表》(statement of total recognized gains and losses)的编制。
这种“总体确认的利得与损失”的概念被定义为“报告主体在特定会计期间的所有利得②与损失③的总额中,确认是归属于股东还是由股东负担”。它相当于FASB的“总括收益”概念。但是,在总体确认的利得与损失和总括收益之间,其定位却是不同的。美国将业绩指标集中于总括收益之中,而英国根据所采用的信息系统路径,不是将业绩指标集约于单一的指标,而是基于有用性的考虑强调业绩的构成要素,它与美国不同,是另一意义上的以多元化业绩揭示为中心的方法。
2.公开草案第22号
FRS第3号要求依据损益表和总体确认的利得与损失表来揭示总体确认的利得与损失,在2000年12月发表的公开草案(FinanciM Reporting Exposure Draft;FRED)第22号《FRS第3号的修订》中,提倡采用第1种表述方式对总体确认的利得与损失信息进行揭示。
FRED第22号认为,业绩是指在现有的会计模式下取得的,即该主体从所支配的资源中获得的收益。业绩是该收益的构成要素,也是这些构成要素的特质(characteristics)。此外,业绩在数值上是“所有者的分配所得扣除所有者支出的净额,是该报告主体上期末到本期初的净资产变动额”,并用本期总利得与损失(total gains and losses of the period)来表示。
FRED第22号废止了发表在FRS第3号中被采用的损益表及总体确认的利得与损失表这两张报表中的第2种表述方式,提出了编制单一“财务业绩表”的方案(第6项),强调在财务业绩表中必须揭示企业主体有关的被确认的利得与损失的完整情况(complete picture)。
为此,我们认为,可以将财务业绩划分为经营活动、资金及财务活动,以及其他利得损失这样三个部分来加以报告。④
二、财务业绩报告的国际动向
(一)G4+1组织的财务业绩报告
作为财务业绩报告的国际动向之一,是原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97年8月发表的国际会计准则(IAS)第1号(修订版) 《财务报告的说明(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这项准则基于各国情况的考虑,在报告书的形式和内容方面认可了许多差异,这种形式已成为国际间财务业绩报告比较的障碍。为了消除这种障碍,以可比性为目标的G4+1组织⑤于1998年和1999年分别发表了《财务业绩的报告:现状与发展》和《财务业绩的报告:方案路径》 (以下将两篇论文合称“财务业绩报告”),然而,G4+l组织的财务业绩报告受美国总括收益准则的影响较大,并且在一些内容上还与美国的准则相同。⑥如G4+1报告书所提出方案的方法也与美国FASB财务会计准则公告130号《总括收益报告》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在FASB中,将总括收益分为“纯收益”和“其他总括收益”两部分,在其他总括收益中,包含与外币折算项目、最小年金负债调整,以及某种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有关的未实现利得损益。此外,在损益表中表示净收益部分,其他总括收益部分由股权变动计算表、总括收益表、扩展损益表中的某个方面进行报告。⑦
另一方面,G4+1将财务业绩作为与美国总括收益相同的概念。并进一步将财务业绩如表1模式那样,分成“经营活动的结果、财务活动及其他资金筹集活动的结果、其他利得损失”这样三个部分,并作为单一财务业绩表进行报告。
表1 G4+1报告书中的财务业绩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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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业绩表
经营活动
收益
销售成本
其他费用
经营活动收益
财务活动及其他资金筹集活动
负债利息
与金融商品有关的利得损失
财务活动收益
税前营业及财务活动收益
收益相应的税款
税后营业及财务活动收益
其他利得损失
经营中止的部门清理收益
继续经营过程中的不动产(properties)出售收益
长期资产重新评价的损益
外币投资的汇率换算损益
税前的其他利得损失
其他利得损失的税款
税后其他利得损失
合计[所有者的投入及向所有者分配之外股权的增加(减少)]
━━━━━━━━━━━━━━━━━━━━━━━━━━━━
资料来源:Kathryn Ceams,Principal Author,Reporting Financial PefformancJe:A Proposed Approach.FASB,1999,p1.20.
在财务业绩报告的三种划分中,怎样区分经营活动和其他利得损失成为重要问题,1999年的文告列举了下面这些判断基准,见表2.
表2 “经营活动”项目与“其他利得损失”项目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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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项目的典型特征 ┃“其他利得损失”项目的典型特征 ┃
┣━━━━━━━━━━━━━━━━╋━━━━━━━━━━━━━━━━┫
┃营业活动 ┃营业外活动 ┃
┣━━━━━━━━━━━━━━━━╋━━━━━━━━━━━━━━━━┫
┃反复的 ┃非反复的 ┃
┣━━━━━━━━━━━━━━━━╋━━━━━━━━━━━━━━━━┫
┃留存项目以外 ┃留存项目 ┃
┣━━━━━━━━━━━━━━━━╋━━━━━━━━━━━━━━━━┫
┃内部情况(如创造增加值的活动等) ┃外部情况(如价格变动等) ┃
┗━━━━━━━━━━━━━━━━┻━━━━━━━━━━━━━━━━┛
(二)IASB的财务业绩报告项目
在企业经营活动国际化的形势下,提高会计准则质量,实现其全球统一,已成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核心工作内容,重视财务业绩正是这一步骤的体现。IASB早期面向各国会计准则统一化(convergence proiect)的四个项目中就有一项是财务业绩报告。财务业绩报告项目是作为与英国AsB的合作项目而展开研究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英国准则较大的影响。
IASB对这种新的业绩报告,以资产负债表中的股权变动额作为总括收益,并通过对此探讨以便将总括收益定位于最终收益。2001年10月,IASB将有关这份业绩报告项目的原则草案,以概念书的形式发表于2002年。
提出的这一概念书的业绩报告的基本原则如下所述,见表3.
2002年12月发表的摘要书中,有关业绩报告进行了以下的阐述:
“所谓(业绩报告)的目的,是指企业主体将该期间所有的收益、费用作出分类并加以说明,以提高信息使用者对所获业绩的理解,以及提供有助于他们对未来业绩的期望值进行判断的辅助方法。”
表3 财务业绩报告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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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 内容 ┃
┣━━━╋━━━━━━━━━━━━━━━━━━━━━━━━━━━━━┫
┃ 1 ┃从业绩报告的形式中排除实现及短期资金回流的影响 ┃
┣━━━╋━━━━━━━━━━━━━━━━━━━━━━━━━━━━━┫
┃ 2 ┃将有关预测财务报表项目变化率的信息作为业绩报告的区分标准 ┃
┣━━━╋━━━━━━━━━━━━━━━━━━━━━━━━━━━━━┫
┃ 3 ┃区分在业绩报告中利用的总资本收益率和股权资本收益率 ┃
┣━━━╋━━━━━━━━━━━━━━━━━━━━━━━━━━━━━┫
┃ 4 ┃在业绩报告中不作营业损益和营业外损益的区分 ┃
┣━━━╋━━━━━━━━━━━━━━━━━━━━━━━━━━━━━┫
┃ 5 ┃在业绩报告中不作买卖收益和留存利得的区分 ┃
┣━━━╋━━━━━━━━━━━━━━━━━━━━━━━━━━━━━┫
┃ ┃净资产进行现值评价时,在业绩报告中希望对预期的本期收益、 ┃
┃ 6 ┃ ┃
┃ ┃非预期的本期收益,非预期的资本利得与损失分别表示。 ┃
┣━━━╋━━━━━━━━━━━━━━━━━━━━━━━━━━━━━┫
┃ 7 ┃希望识别出对本期经济价值没有变化的损益 ┃
┣━━━╋━━━━━━━━━━━━━━━━━━━━━━━━━━━━━┫
┃ ┃依据所规定的形式,限定不使用曾被禁止的项目,各企业业绩报 ┃
┃ 8 ┃ ┃
┃ ┃告的形式委托经营者斟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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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IAsB就业绩报告的原则列举了如下五条:
1.总括收益表能够区分总资本收益率和股权资本收益率;
2.利得与损失的构成要素必须将无相关未来收益信息的情况排除,采用总额形式报告;
3.资产与负债再确认所产生的收益(income)和费用(expenses)⑧须分别加以报告;
4.在总括收益表中,要将没有受到本期经济价值变动的收益及费用情况,明确地作出区别说明;
5.在被确认的形式范围内(没有使用曾经被禁止的小计),总括收益表可以采用以下的形式: (1)将企业整体按费用分类或按功能分类的信息; (2)按上述(基于地域或产品)的事业分部划分类别的活动; (3)根据经营者的判断所追加的分类。
在上述原则中,原则3和原则4将该期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变动作了区分,并要求对这方面的过去期间的经济价值变动情况也必须明确加以区分,这里包含着需要对每期的资产及负债进行再计量的意思。
2002年12月的摘要书中,对于业绩报告的模式使用了下面这一矩阵形式,见图1.
图1 IASB业绩报告模式的基本构造
┏━━━━━━━━┳━━━━┳━━━━━━━━━┳━━━━┓
┃ ┃ 合计 ┃重新计量前的收益 ┃再计量 ┃
┣━━━━━━━━╋━━━━╋━━━━━━━━━╋━━━━┫
┃事业(Business) ┃ XX ┃ X ┃ X ┃
┣━━━━━━━━╋━━━━╋━━━━━━━━━╋━━━━┫
┃财务(Finance) ┃ XX ┃ X ┃ X ┃
┣━━━━━━━━╋━━━━╋━━━━━━━━━╋━━━━┫
┃税(tax) ┃ X ┃ ┃ ┃
┣━━━━━━━━╋━━━━╋━━━━━━━━━╋━━━━┫
┃总括收益 ┃ XXX ┃ ┃ ┃
┗━━━━━━━━┻━━━━┻━━━━━━━━━┻━━━━┛
三、对财务业绩报告发展的若干思考
2002年9月FASB与IASB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推进了“共同面向国际会计准则收敛”的目标,可以说IASB的发展动向更增加了其重要性。如何推进财务业绩报告的国际化,我们认为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点:1.正确认识实现概念的存废。近年来,围绕业绩报告讨论热烈的是实现概念的存废问题。FASB将总括收益表的明细项目区分为取得收益和其他总括收益,保持了实现概念。ASB及IASB将业绩作为一次计入的总括收益项目,即使其后实现了收益也不产生短期资金回流。
即它们通过三分法的分类形式来左右经营者的酌量定夺,并放弃了对投资者决策易产生误导的实现概念。在净收益计算方面,其他总括收益实现时必须进行短期资金回流。IASB的实现观仅仅是对收益的确定,沿袭的是缺乏经济意义的G4+1的思路,即将实现概念基本上看成是“为处理使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而产生的不确定性的框架”,从投资成果(即业绩收益)得以实现角度思考的意识极为淡薄。因此,依据IASB的业绩报告形式难以计算美国的净收益。
实现概念被放弃的背景是,由该概念产生的实现收益可由经营者自行斟酌,容易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所以应该从会计的确认基准中排除实现概念。新的思路是,通过总括收益中收益目标的一元化来提高业绩的预测价值。基于实现概念的收益信息,是通过现金流量的期间分配计量产生的结果,其本质是传承事实的事后信息。然而,这种信息不是仅仅单纯地揭示已发生的事实。实现概念上的收益信息无论对预测未来经营活动,还是对已取得成果的分配都具有有用性。
在有关事后信息有助于事前决策这一点上,FASB是以信息反馈价值的形式提出的。即,“会计收集过去的交易和事项的记录,运用这些记录进行业绩计量。这种计量表示确认的预期值,并揭示实际业绩偏离预期值的程度,由此得出的确认或偏离则是决策的基础(FASB,sFAC第2号第29项)。”从业绩收益角度分析,决策是以不可或缺的未来企业业绩的预测资料为出发点的,是对过去业绩收益的预测。在这种意义上,业绩收益信息具有FASB所说的预测价值。由此形成的未来预期值,通过过去期间所证实的业绩收益进行确认或修正,从而成为下一期间相关决策的基础。这是FASB所说的反馈价值。因此,无视实现概念的经济价值,不揭示实现概念基础上的利润这种ASB及IASB的观点,似乎就带来了疑问。提供多样化的业绩信息有助于投资者的决策,这种想法是毋庸置疑的,但采用对立的方式将其与放弃实现概念为前提则可能又是别一个问题了。
2.进一步明晰财务业绩概念。近年来,会计信息面临有用性下降的危机,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总体平衡项目进行了表外化,即所谓的资产负债表创新。然而,这种偏激的会计创新,特别是对资产负债表的偏重,是发生对业绩报告等流量信息歪曲的原因。
与推进存量信息揭示相比,没有进行相应的流量信息的扩充。没有固定“业绩”这种根本的定义,将存量的期间差额作为既存的业绩,揭示在总括收益表等的信息之中,使得流量信息的概念定位变得不清晰,其结果必将影响信息的质量。
FASB及ASB、IASB的观点是将总括收益作为业绩指标来揭示,对此也有许多不同看法,日本经济产业部的问卷调查显示,作为业绩受重视的是营业收益、税前或税后收益、每股税后收益(EPS)、现金流量。很多人在问卷中认为业绩就是企业的主营收益,回答其他总括收益等是不包括该项目的业绩的也很多。由此可见,从现实经济环境的变化及固有的经济现象出发,将导致企业业绩发生较大的变化,编制者也好利用者也好,需要基于主营业务发展通过调整特殊的变动因素来进行未来预测(日本经济产业省,2002)。这种调查观点与认为总括收益作为业绩指标更确切的IASB的看法产生了矛盾。
此外,围绕总括收益进行的实证研究结果也证实,在当前情况下净收益的方法是有用的。但是这类实证研究开展的还不充分,因此,净收益信息是否比FASB及IASB提出的总括收益更重要还值得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3.重新认识决策有用性目标。FASB与IASB采用了“对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这种决策有用性路径,然而这种“有用性”也存在问题。净收益是从持续经营企业的现金流量的分配中推导出来的。这种相当于现金流量的分配被各种假定、预测、经营者设置的各种各样的准备金,以及对重要性原则的自行斟酌等所左右,并操纵了确认时点上的收益,其结果是,计算所得的利润额带有经营者很大的随意性和调整余地。对此,一种思路认为,只有剔除经营者操纵后的信息才是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信息,必须通过基于资产/负债路径的准则制定,将资产/负债统一化,并将客观的确认、计量规则化,才能杜绝经营者的随意性。
然而正如前述的那样,实证研究的结果得出的是与FASB及IASB想法相反的结论。应该是“有用”的总括收益信息没有想象的那样有用,按理是否定有用性的净收益信息却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主张总括收益有用的重要论点在于它能够排除经营者的随意性,这正是准则制定者所具有的信息有用性的强烈信念。
本文坚持多样化的信息提供观点,决无否定有助于投资者决策的新思路之意,然而在实现收益具有反馈价值方面,我们认为不应该放弃实现概念。净产权增减把握的重要性和期间流量会计的重要性本来就不是截然不同的。有关企业主体多样化的信息揭示是企业会计具有的内在功能,若对这一点能够予以重视,那么对明确业绩和流量信息的定义无疑是有意义的。
注释:
①尤其是,在SFAS第130号的附录A中,为了区分第1种表述方式也存在的,内部的划分以实现为基础的本期净收益和其他总括收益。因而对此种区分方法作了限定,实际上第1种表述方法与第2种表述方法并不存在重要的差异。
②这种场合的利得是所有者股权的增加额减去所有者的支出额的差额,它是SFAC第6号中的收益(revenues)(主要是营业活动产生的)和利得(gains)(主要是营业活动之外产生)两者合并的概念。
③这种情况下的损失也与利得一样,是扣除了面向所有者分配全体所有者股权的增加,它是SFAC第6号中主要营业活动产生的费用(expenses)和其外产生的损失(1osses)两者合并的概念。
④这种划分方法,大体类似于G4+l文告中揭示的财务业绩表模式[G4+l(1999)para.2.7].这是从FRS第3号到FRED第22号变更的主要理由,它反映了财务业绩报告的国际协调趋势。
⑤G4+1是近年来由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新西兰、美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组成的组织,它探讨了许多会计问题。该组织随着200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成功改组而停止活动,曾有人评价该组织为事实上的国际准则制定机构。当前的IASB仍受制于G4国,这一点可以从IASB理事会的成员构成中得到体现。14名理事会(IASB)成员中的9名(约65%)、19名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中的8名(约42%)、准则咨询会议成员除团体代表的44名中的17名(约39%),均由G4国背景的人担任。
⑥L.Todd Johnson and Andrew Lennard,Principal Authors,Reporting Financial Performance:Current Developments and Future Directions,FASB,1998,PP.v—vi and Jim Paul,Principal Author,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Specifying a Reeoverable Amount Test for Long—Lived Assets,FASB,1997,PP.V—vii and par.1.1.1.
OFASB,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No.130,Reporting Income,June 1997,pars.4—10,17 and 22—23.
⑧里的收益、费用是总括概念,是包含沿续的利得、损失的广义内涵。
参考文献:
[1]若山千鹤。财务业绩报告的国际动向及相关问题[J].经理知识(日),2003,(12)。
[2]辻山荣子。业绩报告的国际动向及会计研究课题[J].会计(日),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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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IASB,The Income Statement(Reporting Performance)- Project Summary,Decembe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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