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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提高基层国税部门的执行力

来源: 阎春召 编辑: 2006/11/06 10:11:50  字体:

  美国人保罗?托马斯和大卫?伯恩的合力巨作《执行力》问世以来,立即在全世界刮起了一股执行力飓风。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要“提高政府执行力”,充分说明本届中央政府已经认识到“政府执行力”的极端重要性。作为基层国税机关,如何把上级的决策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不仅是基层国税部门的主要任务,也是基层广大国税干部的重要职责和不懈追求。“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思路能否贯彻,目标能否达到,蓝图能否实现,关键在提高广大基层税务干部的执行力。本文就如何提高基层国税部门和税务干部的执行力提出一些肤浅的思考。

  一、执行力的内涵

  所谓“执行力”,简单地说就是“执行并完成任务的能力”。执行力,就个人而言,就是把想干的事干成功的能力。对于一个组织,则是大家围绕共同目标把长期战略一步步落到实处的能力。它是把企业或团队的战略目标、方案规划转化成为现实、成果的关键。国税执行力是指国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的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即执行命令、完成任务、达到目标的能力。

  现代管理学认为,执行力属领导艺术范畴,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执行力的内容很广泛,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内容和标准。就基层国税部门来讲,加强执行力建设,提升执行力水平,就是要完美地完成我们的各项工作,做到让上级满意,让社会各界各部门满意,让广大纳税人满意,具体来讲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不需任何理由,更不需要借口。如果有理由与借口,势必成为执行的障碍。提高执行力首先要有完成任务的愿望,如果上级明确要求了还在等待观望,工作部署了还无动于衷,或者找一些客观理由不肯接受,必将影响执行的效果。基层国税干部一定要树立接受任务不找借口、执行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追求圆满的观念,对上级出台的政策、作出的决定、部署的工作,要主动接受,自觉行动,积极落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二是抓住细节责任到人。细节决定成败。成就每一件大事,做好每一项工作,都缘于积少成多、积小成大;事业未竟的原因,往往是忽视某一个细节,败于某一件小事。因此,每一位基层国税干部都要善于从具体工作做起,从工作的具体环节做起,以具体求深入,以具体促落实,以具体求实效。三是雷厉风行提高效能。基层国税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强化成本意识,养成高效率、快节奏的工作作风,善于运用现代公共行政方法和技能,及时处理和解决好工作中的问题,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要有干不好工作就食不甘味、夜不能寝的愧疚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四是开拓创新力求实效。执行的过程,也是把上级的要求和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过程。要转变传统的工作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地思考分析研究问题,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措施,努力解决发展中的困难,使各项工作始终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五是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支持、配合、团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和重要能力,只有每个国税干部都尽职尽责,并与其他同志密切配合,才能建立起协调的运转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基层国税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主动加强沟通,搞好团结,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减少梗阻,努力形成心齐、风正、气顺、干事的浓厚氛围。尤其是基层领导班子成员,更要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做到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决防止和克服回避问题、掩盖矛盾、搞一团和气的不良作风。六是解决矛盾敢于较真。执行就是解决矛盾、解决困难的过程。衡量一个干部政治素质的高低、工作能力的强弱,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他解决问题的能力,看他在关键时刻和面对困难时的表现。对于基层国税干部而言,一定要勇于正视困难,善于解决矛盾,敢于碰硬,敢于较真,敢于迎难而上。

  二、提高执行力的必要性

  执行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基层国税部门而言,只有政令畅通、执行到位,才能把上级国税机关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付储实践、落到实处。

  (一)提高执行力,是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党中央要求全党要在新形势下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以上要求归根结底都要通过提高执行力来实现,都需要良好的执行力作保障。没有高水平的执行力,就不可能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就无法从根本上体现党的执政思路和执政意图。就国税系统而言,执政能力和执行力与党和国家的不同时期的根本任务相连系的。从税收的职能作用来看,税务执政能力、执行力具体体现在组织税收收入、为国家经济发展需要提供充足的财力作保证、推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十一五”时期,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当前税务工作的主题。作为国税部门应履行好这一神圣职责,为党和国家实现“十一五”期间的各项工作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提高执行力,是加强国税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前提。执行力建设是国税机关领导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国税部门的工作主要是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作决策、抓落实。作决策就是一个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的具体过程,是执行的第一个环节。决策制定后,经常性的、大量的工作是办事情、抓落实,这是执行的第二个环节。对广大基层国税干部来讲,其主要任务是执行上级决定,办好自己的事情,干好自己的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这种作决策、抓落实、办事情的意愿和能力就是基层干部的执行力。由此可见,没有高水平的执行力,就不可能把各项税收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贯彻好、落实好,就无法从根本上实践“执法为民、聚财为国”的宗旨,国税机关执政能力的提高也就无从谈起。

  (三)提高执行力,是基层国税部门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的必然要求。当前,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领域占优势的压力将长期存在。国内,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既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使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在这个发展机遇期与矛盾凸显期相互交织的关键阶段,能不能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为改革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大力促进社会和谐,是对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从国税部门来讲,面临着国家宏观政策不断调整、经济结构不断变化、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热点不断涌现、税收征管对象更加复杂、税收征管任务更加繁重的新情况。面对日益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矛盾和新任务,基层国税部门如何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其本身能力如何,各项工作有无新举措,直接关系到国税事业的兴衰成败。

  (四)提高执行力,是新时期全面提升国税服务水平的必然选择。“千里之行,始于脚下”,再好的机遇,再好的思路,再鼓舞人心的目标,再好的措施和政策,离开了实践执行必然成为雨后彩虹和空中楼阁。同是一样政策、同样一项任务,在不同的单位相似的环境会因执行力不同,过程不一样,发展的结果就不同。没有执行力的地方,发展就不可能快速推进,变化不可能日新月异。所以,我们为全面提升国税服务水平所制定的目标、战略和思路办法,能不能较好的执行,能不能得到贯彻落实,直接取决于各级领导和国税干部工作执行力的高低。全面提升基层国税部门服务水平,就是要把广大国税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实践行为凝聚到全面提高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上来,把执行力转化为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和发展力,在工作中不断增强自觉性和创造性,以优质服务为目标,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全力打造一个务实的服务型国税机关。

  (五)提高执行力,是落实税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同志在2004年7月召开的全国征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的实效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上述要求落实到基层税务机关就是要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这就要求要切实提高基层国税部门的执行力。

  三、执行力不高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国税机关是国家赋予执行税法权力的部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税收工作的地位日益上升,国税部门的执行力也在稳步提高。但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执行、虚执行、乱执行和难执行等行政执行力不强的现象仍然存在,具体表现在:一是执行观念陈旧。不少基层税务干部理解贯彻落实上级的政策不深入,政治敏锐性不强;执行理念不明确,思路不清;工作作风不扎实,抓落实的措施和力度不够,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思想上存在着安于现状、小富即安的想法,缺乏危机感和责任感,压力不够、动力不足,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不足。二是执行能力欠缺。部分干部职工基本素质不高,难以履行正常职能;税收业务技能、专业知识不新不精,对政策理解把握不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工作方法、工作技巧不丰富,灵活性差;工作精神差强人意,遇困难就让,陷逆境就退,没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三是执行效果差。有的理解上级政策不全面,执行上级决策不认真,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添工加料”、附加条件的执行,即在执行过程中为了自身的利益添加一些原政策所没有的东西,而添加的这些东西往往是不合理的,不可行的;有的改其实质、曲解其义的执行,这种现象往往是由于政策执行者根据自身有利的部分予以实施,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导致政策无法得到真正地贯彻落实,甚至收到与初衷相悖的绩效;有的表面一致、阳奉阴违的执行,当执行机关执行的政策对自己的利益有损害的时候,他们就会制定表面上与上级政策一致,实际却相违背的实施方案。四是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现行的监督约束机制对执行力低下、工作效率不高等“软问题”缺少有效的处理办法,“无为便是过”的工作氛围和处罚执行不力的硬措施还没有真正建立或执行。五是奖惩不落实,激励机制缺位。建立奖惩体系的目的是为了奖优惩劣,形成竞争,促进全面进步。但长期以来“大锅饭”、“不患贫,患不均”的思想制约了奖惩体系作用的发挥,这一问题本身就是执行力低下的一具体表现。由此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平均主义盛行,造成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强。对于上述不和谐因素,如果听之任之,而不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势必会给基层国税工作健康发展造成危害,从而最终会损害国税形象。笔者认为,产生以上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方面

  部分干部囿于陈旧的思想观念和传统的思维定势,面对国税诸多改革和新形势、新任务,表现出复杂的心理和精神状态。一是盲从心理。有的干部对改革发展大势缺乏理性判断和宏观把握,分析形势没有新观点,研究情况没有新见解,发展国税没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没有新办法,不能立足本地、本职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的凡事搞本本主义,习惯于照搬照套,满足于“领导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别人怎么干我就怎么干”的工作状态,机械地执行命令,从而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权和创造性。二是求稳心理。有的干部思想保守、求稳怕乱,对国税发展的新形势视而不见,改革怕担风险,创新怕出乱子;有的信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处世哲学,安贫乐道,按部就班,不敢、不愿或不善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开创工作新局面。三是迷茫心理。面对工作新形势的到来,有的干部思想准备不足、工作方向不明、角色定位不准,对“应当干什么、应该怎么干”认识模糊,陷于“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尴尬境地。四是消极心理。有的干部精神萎靡,工作动力不足,面对差距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面对机遇缺乏主动迎接挑战、知难而进的精神。思想认识不高、观念滞后是影响执行力提高的主观原因。

  (二)执行环境方面

  税收立法方面,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政策缺乏稳定性。除《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外,大多数均为暂行条例、暂行办法等低层次的法规和规章,且这些法规草案和规章处于经常增补、修改和变动之中,既缺乏税法的严肃性又不具执法的稳定性。一些明显落后于时代的税收法律法规不能及时废止,导致基层税务人员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难以操作,影响税收执法的及时有效进行。税收司法保障方面,虽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许多权力和措施,但这些权力和措施的采取有许多前置条件,且需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批程序,实际操作性较差,致使税务机关的措施滞后于纳税人的“反应”,使税务机关陷于两难的境地。执法环境方面,少数地方政府存在着干预税收执法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税收执法不配合,或协助不力、或讲条件、要经济支持等;不少基层县(市)和乡镇的协税互税组织名存实亡,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不强,有意或无意不遵守税收法律,偷、逃、骗、抗税时有发生。以上这些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执行力的提高。

  (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说到执行力,必然联系到人力资源,因为人力资源是执行力的重要保障。人力资源是指人们在工作中可以直接投入的体力、智力、心力总和及其形成的基础素质,包括知识、技能、经验、品性与态度等身心素质。执行力到位与否,人力资源是组织架构以外的第一因素。目前,基层国税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不容乐观,甚至出现了危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年龄结构上出现断层,许多地方基层人员平均年龄达40岁以上,40岁往上这部分人员大大小小经历了太多的改革和变化,人际关系基本成熟,部分人员存在安于现状、无公无过的心态。94年之后进来的年轻人一般从事大厅和内部业务,基本上挑起了业务的大梁,但地位一时难以有根本改变,僵化的人事制度和竞级体系使税务人员相对缺乏工作的激情和热情。二是知识结构相对落后,原始学历在大中专以上的干部所占比例不高,尽管通过近年来的再教育使部分干部的学历结构有所改善,但是高学历低能力现象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特别是懂计算机、财会、英语、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缺乏,一部分人已经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个人资质出现危机。三是体制固化,实现优胜劣汰、层级管理困难,不利于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干部职工工作潜力的充分开发挖掘,是一个单位实现人力资源整合和实现人才资本优化配置,以促进各项工作升级升位的根本目标。近年来,各基层局开展竞职竞岗双向选择工作,但工作岗位有流动的毕竟是少数,多数干部职工始终还是在相同甚至是原来的岗位上工作。干部职工岗位的“终身制”,影响了他们工作潜力的挖掘,影响他们全面工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四是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结构与经济成分发生了巨变,导致外界因素干扰剧增,人的思想异常活跃,社会上各种不良思潮给基层国税干部的思想观念带来冲击和负面影响,而与此相对应的措施滞后。可见,全面提升基层国税干部执行力,如不从根本上改变目前人力资源状况就难以得到落实。

  (四)机构设置和岗责体系方面

  岗责体系设置方面,目前全系统还没有一个统一、完整的岗责体系,除了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外,近年来随着金税工程、纳税评估、行政管理监控考核以及能级制的逐步推行,各业务系列先后又补充和追加了很多岗位和职责。CTAIS2.0上线运行后,由于系统之间没有实现很好的整合,实际工作中某些岗位职责重叠,有些则是有岗无责,这种情况不利于精细化管理的开展。在人员相对较少的县(市)局,一人多岗问题十分突出,一些涉税文书的制作、审批实际上在一两个人员之间流转传递,税收执法权并没有受到制约,相反却增加了基层人员的工作量,出现一些不应有的差错,工作效率低。因此,对现有的岗责体系和涉税流程进行整合、优化迫在眉睫。在机构设置方面,国税系统目前的机构设置存在着纵向分割和横向分割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各级国税部门上下机构不对应,省、市两级税务机关按税种设置机构(处、室),而县级以下税务机关则按征管职能设置机构(如政策法规、税源管理、计划统计、税务稽查等),不能与上级决策部门和执法部门进行对口管理。另一方面,各级税务机关各内设部门缺乏横向的联系和应有的交流,“征、管、查”三分离,各职能部门基本上以一个独立的机构以自己的方式工作,导致相关部门之间的责任交叉而不明晰,工作效率难以提高。与机构设置相对应,现行的业务流程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体制差异、机构重叠、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管理缺位、信息传递、反馈和共享不尽人意等。造成税收基础管理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些职责分工不够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税源的管理、分析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以上这些情况给加强税收管理带来了困难,基层国税部门执行力大打折扣。

  (五)考核监督方面

  绩效考核是对工作结果和工作业绩的科学评判,是履行工作职责与实现工作目标的晴雨表。考核不到位甚至是缺位,会影响执行者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目前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不尽科学、合理,主要表现在不能对各单位实际工作质量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充分发挥正确的工作目标导向作用等方面。各地的绩效考核通常是以机内考核为主,以实地考核为辅;以浅层次考核指标为主,以深层次考核指标为辅。从近年来的实践看,我们考核监督措施还不到位,各种征管考核指标过多过滥,有的不切实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基层税务干部疲于应付,不得不耗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应付上级的检查和考核。以对某分局的考核为例,只要辖区内的企业均准期申报、缴纳税款,税负又不过低,考核结果就会比较理想——即使部分企业存在大量的隐瞒销售收入、偷漏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又如,税收执法监控考核系统只是在执法程序、适用文书、时限要求上扣分,而对于税源管理中最基本的漏征漏管问题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工考核又存在工作量大、受人为因素干扰等弊端。征管质量考核仅侧重于申报率、入库率、处罚率等指标值,无法衡量申报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做到了应收尽收。这种考核办法不但不能客观公正的反映出各单位的实际税收征管工作质量,更重要的是不能起到引导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克服“应对考核”的工作模式,转向以“依法治税”为最终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各项税收工作。另外,在绩效考核的奖惩机制方面,目前税务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受岗责界定欠清晰、绩效标准不科学、考核手段较单一以及考核执行人素质作风等因素的影响,往往难以作出全面、准确、公正的绩效评价;受单位财力状况、领导者风格艺术等方面的影响,重精神鼓励轻物质激励,重先进褒奖轻后进惩处,重平衡照顾轻功赏相宜等现象较为普遍。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基层国税干部绩效观念和执行意识。

  (六)管理方法和手段方面

  高效率、高质量的行政管理对于提高执行力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税务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当前的基层国税机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如:以庸、散、懒、浮为主要表现的人员纪律问题;以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为主要表现的效率低下问题;以会议多、文件多、应酬多为主要表现的事务冗杂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行政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工作过程监控不够严密。近年来,各级国税部门虽然在行政事务管理方面作了许多探索,包括引入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加强过程控制等等,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一方面,管理上习惯沿用传统的方式方法,人治的成份居多,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处理行政事务问题并不多。受“人治者”个体素质差异的影响,管理过程中易出现独断性、随意性等方面的问题,往往突出对结果的管理,忽视了过程监控、环节制约和细节管理。另一方面,各级税务机关虽然制定了大量的机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但大多属笼统模糊的粗放式的管理规定,具体的、可操作的、程式化的制度和规定比较少,各种文书传递、程序衔接、时间要求、质量标准等方面规定不细,责任不明,增加了过程监控的难度。

  四、提高执行力的对策与途径

  提高执行力,要在培育执行理念,优化执行环境,提高执行队伍素质,理顺执行体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思想教育,培育执行理念。执行力建设,理念先行。行为心理学认为,人的实践行为是一个知、情、意、行统一能动的系统过程;只有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达到高度的协同,这种实践行为才最为持恒,也才最有积极意义。因此,要站在从保持国税工作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执行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培养干部职工的实践意识和能力作为执行力建设的核心,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更好地为基层国税工作发展服务。围绕基层国税发展目标,做到从大局出发,努力营造顾全大局、珍视团结、维护稳定的良好氛围,尊重人格和权利,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从解决人的思想观念、认识水平入手,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重点,教育干部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树立“为爱而工作”和“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为保持国税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同时,使每个干部职工懂得要提高执行力,就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看待自己的工作。有了责任意识,才能使每个干部职工对身边发生的事高度重视,事无巨细,事事关心,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执行力就会得到提高,才能确保各项工作都能圆满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调,优化税收执法环境。执法环境,是税务部门工作所涉及的外部关系,是税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所应面对情况和条件。它虽然不是国税工作好坏的决定条件,但执法环境的好坏决定了国税工作的优劣,环境融洽了,阻力就小了,工作就顺畅了,相应的执行能力就提高了。加强执法环境的建设,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国税部门实行的是垂直管理,工作政策性强,但同时它又是地方的一个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生活在地方,与地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开展好国税工作,就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理解,离不开政府的态度和其所给予的环境。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把税收政策宣传到位,把国税工作的作为和冲突宣传到位,争取他们对国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力所能及地为地方政府分忧解难,通过部门优势帮助政府解决一些难题,从政府的角度出发对待组织收入和税收环境,体现政府的政策意向。当然,也要坚持原则,排除干扰,公平执法,不断优化国税工作的外部环境。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主动加强与工商、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形成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加强国税、地税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建立定期联系、信息交换、联合办税等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整体效能。三是要加强与各兄弟单位的联系。建立与省内外兄弟单位的友好联系,相互学习先进经验,学习税收管理的有效做法,借鉴税收工作上的各种手段,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要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案件协查力度,通过协查的联系与沟通,发现涉税问题,提高税务部门的震慑力。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基层国税部门的整体素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基层国税机关的领导干部,他们是推动税收事业发展的核心和创新税收管理体制的骨干力量。我们正处于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不断改变和影响着我们的政治、军事、经济、生活以及思维方式的转变。因此,基层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勤于学习,首先是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用于指导工作实践。第二,认真钻研税收相关知识,如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要学习历史、哲学、艺术等。通过刻苦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既精通税收业务又能掌握现代化管理的高素质税务人才。第三,通过工作实践促进执行力的提高。做到在工作中锻炼在工作中成长,注重经验积累,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应具备的五种的能力。二是提高基层税务干部执行能力。广大国税干部工作在基层一线,他们是税收事业发展坚实基础和内在动力。首先,要创新培训教育机制,提高基层税务干部素质。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十一五”培训规划通过对广大干部进行理想、宗旨、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把提高执行力体现到提升税收工作水平上、体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体现到为纳税人服务上、体现到增强工作实效上,自觉做到居安思危、抢抓机遇、奋发进取。要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税务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质、岗位技能、职业道德、人格修养,锻造一支埋头苦干、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其次,要建立一个鼓励学习的奖励机制。鼓励税务人员积极参加会计师、税务师、律师资格的考试,对于通过资格考试的,在确定岗位能级和选拔业务能手时要优先考虑或加计分值,鼓励税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夯实功底。其三,开展各项竞赛。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活力。因此,各级领导要认真组织征管、税务会计、稽查等“六员”的竞争选拔,建立人才库,并将其作为干部提升使用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发挥其内在的能量,调动学习积极性,促进其素质的全面提高。

  (四)完善岗责体系,优化办税流程。完善的组织、科学的岗责体系及征管流程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基础,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环节之一。一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国税机构,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根据《征管法》和《征管业务操作规程》要求,围绕税务管理、税收征收、税收强制措施、税务检查、税收法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细化每个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职责,基本执法要求,并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做到以岗定责,责任到人。二是合理配置基层国税机构的职能,实现部门责任法定化。科学界定部门职责,以权责相称为原则,全面推行公共政策、部门责任制度,建立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解决好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管理真空的问题。三是岗位责任具体化。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职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基本情况、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必需的关键才能等内容,将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尽可能量化,明确如何履职尽责以及失职失责的责任代价。四是责任层级清晰化。明确和细化各层级、职级的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明确区分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的责任,明确区分部门领导和辖区领导责任,明确区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明确区分监管责任和行为主体责任。五是责任链接无缝化。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明确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责任处罚,确保环环相扣,互不交叉重叠,有责必有罚,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五)加强考核监督,完善对执行力的考核评价机制。在明确基层国税部门执行中的责任之后,要对“做与不做”、“做得怎样”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坚持以责任和效果论功过。根据基层税务部门的特点,科学设定执行任务和责任目标,完善考核的程序、标准、办法,加强对执行过程的控制,逐步建立起科学的执行力绩效管理体系,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政绩观。通过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手段,建立新的考核体系,实现由部门考核向流程考核转变,由集中考核向日常考核转变,由手工考核向计算机考核转变,由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既要有定性的指标,又要有定量的指标;既要看结果,又要看过程;既要奖优,又要罚劣。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能级联系,与收入分配、评先创优、干部使用等方面利益挂钩,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要建立群众评价机制,考评情况要进行公开,以接受全体税务干部的监督。

  (六)创新行政管理流程,改善基层管理方法。所谓创新管理流程,就是在理清各种权责关系的基础上,对行政管理过程或办事程序进行重新设计和安排,以缩短循环时间,规范运行程序,实现基层国税机关行政管理的高效化。一是要提高行政决策的群众参与度,对涉及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关系到部门整体形象的工作,要以座谈会、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科学决策。二是工作流程要简化,管理方法要向轻控制、抓监管、重服务的方向转变。一方面按照“简化环节、加强衔接、畅通流程”的要求,切实提高以征管流程再造软件为导向的征管机制运行运行效能;另一方面采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领导干部给予下属更多的管理权限,更少地采取“压制性”的管理方式,而主要从抓监管、重服务上确保各项落实。三是工作任务从接受到完成要有台账,有时间表,有进度显示,有责任分工,有检查办法。要做到每项工作都环环相扣,不出漏洞。要落实经办人员的责任,使每一个基层干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四是进一步改变领导者的作为方式,基层国税领导既要重视决策的制定和工作的布置,也要重视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以提高领导力、决策力推动执行力建设、提高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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