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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帐是一项通过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财物、钱款等的综合审查和核对,来鉴别经济业务及其会计处理真实性、公允性、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它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本文试以通俗的语言为查帐的初学者提供一把入门的钥匙。
一、证、帐、表的特性及相互关系
要学会查帐,首先必须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的一般特性和它们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财物、钱款之间的关系有所认识和了解。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据以登记帐簿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所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最初书面证明,它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原始凭证按其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单位内部填制)原始凭证。
记帐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运用复式记帐的方法(借贷、增减、收付记帐法)编制的一种据以登记帐簿的凭证。记帐凭证式样较多,但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用记帐凭证,就是按收款、付款和内部转帐业务,分别编制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另一类是通用记帐凭证,即对各种业务都使用一种记帐凭证。不论使用专用记帐凭证,还是使用通用记帐凭证,除了内部调帐、转帐以外,其它一切业务在记帐凭证下面都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金额一定要与记帐凭证的金额相等。
(二)会计帐簿
会计帐簿是由具有一定格式的许多帐页连结在一起,用以依据会计凭证对会计主体的全部经济业务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分类地记录和反映的簿籍。会计帐簿有多种分类,如按外表形式可分为订本式帐簿、活页式帐簿和卡片式帐簿,按帐页格式主要分为三栏式帐簿、数量金额式帐簿和多栏式帐簿,主要的是按用途可分为序时帐簿、分类帐簿和备查帐簿。
序时帐簿通常称为日记帐,是按照经济业务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的帐簿。主要有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这两种日记帐都由出纳登记,要求日清月结;现金日记帐余额应与出纳保管的现金相符,否则就是长款或短款;银行存款日记帐余额应与银行对帐单相符。
分类帐簿简称为分类帐,是对全部经济业务按照总分类帐户和明细分类帐户进行分类登记的帐簿。分类帐簿按其反映指标详细程度的不同又分为总分类帐簿和明细分类帐簿。总分类帐簿简称为总分类帐或总帐,是包括全部帐户,分类登记经济业务总括情况的帐簿,通常是根据统一规定的一级会计科目设置帐户的。明细分类帐簿简称为明细分类帐或明细帐,是分户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的明细情况的帐簿,通常是根据二级或明细科目来设置帐户的。总帐对明细帐起着综合反映、统驭控制作用,明细帐对总帐起着补充说明、分项监督作用,二者必须平行登记,金额相等。分类帐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是帐簿体系的主体。
备查帐簿又称辅助帐簿或简称为备查帐,是对某些在序时帐簿和分类帐簿中未能记载或记载不全的经济业务进行补充登记的帐簿,如受托加工材料登记簿。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以会计帐簿资料为主要依据,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全面、总括反映会计主体在一定时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理财过程的报告文件。主要的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三张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资产负债表反映会计主体一定日期所拥有的资产、需偿还的债务以及所拥有的净资产情况。损益表反映会计主体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即利润或亏损的情况,表明会计主体运用所拥有资产的获利能力。现金流量表反映会计主体一定期间内现金的流入和流出,表明会计主体获得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
(四)相互关系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都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活动或财务收支的重要依据,都应作为我们查帐的重要内容。它们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衔接、相互照应、相互制约、连环相等的关系。在这个关系内部,还包含着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总帐与明细帐的衔接照应、平衡相等因素。在这个关系的外部,还存在着证、帐、表记录与相应的实物、现金、存款、债权、债务等资金结存的对应相符关系。这些关系概括起来就是四个相符,即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明确了这些关系,就使我们明确了查帐的基本规则,就为我们查帐提供了一杆标尺。
二、查帐的分类、步骤及作用
(一)查帐的分类
查帐分类的标准很多,按查帐的范围可以分为全面性查帐、专项性查帐和针对性查帐。
1、全面性查帐。全面性查帐是指对被审查单位一定期间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及其资料进行全面的审查。全面性查帐可以获得被审查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全面情况,特别是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一般不易疏漏。
2、专项性查帐。专项性查帐是指对某一特定项目所进行的查帐,如对纳税情况进行的查帐。专项性查帐的结果仅获得某一个方面的情况。
3、针对性查帐。针对性查帐是指对某一问题或事项所进行的查帐,如群众举报某位领导有贪污行为,为核实群众举报是否属实所进行的查帐就是针对性查帐。
(二)查帐的步骤
查帐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明确目的。接受查帐任务后,先要明确查帐的目的,以便有的放矢地开展查帐。
2、了解情况。在实施查帐前,要了解被审查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概况和财务管理状况,以便抓住重点和选用恰当的查帐方法,准确、快速地进行查帐。
3、实施查帐。根据查帐的目的,运用查帐的技术方法,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对钱款和财物进行盘点,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和可疑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4、作出结论。根据查帐的结果,对所查事项作出结论,提出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三)查帐的作用
查帐主要有以下作用:
1、维护财经法规。通过查帐,可以检查被审查单位执行财经法规的情况,发现存在的贪污、挪用、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行为,保护社会主义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2、促进加强管理。通过查帐,可以发现被审查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加强管理。
3、确保核算正确。通过查帐,可以发现和纠正被审查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差错,保证会计核算的正确、可靠,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
三、查帐的技术方法
查帐的技术方法是指查帐人员为达到查帐目的,完成查帐任务所采用的各种手段的总称,由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两大类组成。
(一)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
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是查帐最基本的方法,也是古今中外广泛采用的查帐方法。这类方法审查的对象主要是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因此也就是狭义的查帐方法。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下列各种方法:
1、按审查书面资料的技术可分为审阅法、核对法、复算法、查询法、比较法和分析法
(1)审阅法。审阅法是指通过审查和翻阅凭证、帐簿和报表以及经济合同等书面资料,以确定资料本身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理、合法的一种查帐方法。审阅法在查帐中运用最为广泛,主要是审阅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
(2)核对法。核对法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相关资料相互对照,以检查其内容是否一致,数据是否相符的一种查帐方法。核对的内容主要包括证证核对、证帐核对、帐帐核对、帐表核对和表表核对。核对的方法主要有两人核对法和一人核对法两种。两人核对法是一人“唱帐”,另一人“对帐”,使用这种方法要防止看错、唱错、听错、对错。一人核对法是一人同时看对,使用这种方法速度慢,但不易出差错,并容易发现存在问题的线索。
(3)复算法。复算法是指按照正确的计算方法,对书面资料中的有关数据重新进行计算,以核实其是否正确的一种查帐方法。这种方法运用非常普遍,只要是计算产生的数据,都可以用复算法来验证其正确性。
(4)查询法。查询法是指对查帐过程中所发现的疑点和问题,通过向被查单位内外有关人员调查和询问,以弄清事实真象并取得查帐证据的一种方法。
查询法又分为面询和函询。面询是查帐人员向被查单位内外的有关人员当面征询意见、核实情况的一种方法。面询的方式可以是面谈,由查帐人员做出记录;也可以是书面回答。对面询的结果,查帐人员和被询问人均应在询问记录上签字盖章,明确责任,以保证证据的可靠有效。函询是通过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发函以核实情况取得证据的一种方法。函询主要用于外埠往来款项的查证。函询的内容要简单明确,以便对方答复,如核实有关往来帐目,要写清楚有关往来业务发生日期、凭证号码、摘要和金额等。
(5)比较法。比较法是指将相关数据进行比较,以确定它们之间的差异,经分析从中发现疑点和问题的一种查帐方法。
比较法包括指标绝对数比较和相对数比较。指标绝对数比较适用于同质指标数额的对比,主要有实际指标与计划指标比较,本期实际指标与上期实际指标或历史最好水平比较,被查单位的指标与先进单位的同质指标比较等,比较后得出的差异,可用作查帐证据,并据以作进一步分析。指标相对数比较是指将不能直接比较的指标先换算为相对数,然后再比较,如比较规模不同企业之间的盈利能力时,可利用各企业资本金利润率进行比较。
(6)分析法。分析法是通过对所查会计资料进行分析来发现疑点和问题,以便进一步核实的一种查帐方法。分析法在查帐工作中运用较为广泛,按其分析技术可以分为比较分析、比率分析、因素分析、平衡分析和指数分析等方法。
2、按审查书面资料的顺序可以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1)顺查法。顺查法又称正查法,是按照会计核算程序的先后次序,依次对证、帐、表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核对的方法,即从原始凭证的审核开始,进而以原始凭证为依据,核对审查记帐凭证,再根据记帐凭证,检查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最后以帐簿来核对报表,以确定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顺查法的优点是查帐的内容比较全面,凡是帐务上的错误和弊端均能揭发无遗,查帐结果比较准确。其缺点是面面俱到,不能突出重点,工作量太大,耗费人力、时间太多。因此,顺查法一般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管理极为混乱,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帐目问题比较多,存在铺张浪费、贪污舞弊等违法违纪的单位。
(2)逆查法。逆查法又称倒查法,是按照会计核算程序的相反次序,依次对表、帐、证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核对的方法,即从会计报表入手,对可疑帐项和重要项目逐项核对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日记帐,进而审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以查明问题的真相、原因和结果。
逆查法的优点是能抓住问题的实质,有重点地深入查核,同时能节省人力和时间。其缺点是不能全面地审查问题,容易产生遗漏。因此,逆查法一般适用于业务规模大,管理有序,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单位。
3、按审查书面资料的数量可以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
(1)详查法。详查法又称精查法或细查法,是指对被查单位审查期内或某一项目的所有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进行详细审查,据以判断其经济业务的正确性和合法性的方法。
详查法的优点是审查结果全面、准确,能保证查帐质量,特别是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反财经法规行为,一般不易疏漏。其缺点是工作量太大、耗费人力和时间过多。因此,详查法一般适用于经济业务较少的单位和已经发现严重问题,帐目极为混乱,有违法违纪行为,非彻底查清不可的单位。
(2)抽查法。抽查法又称抽样法,是指从被查单位审查期内的全部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中抽取其中一部分进行审查,据以推断经济业务总体的正确性和合法性的方法。抽查法的关键是怎样抽取样本,查帐人员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有的放矢地选择抽查时间和样本范围,科学地进行抽样。抽样方法有任意抽样、判断抽样和统计抽样三种,其中统计抽样应用广泛,它的基础是概率论。
抽查法的优点是省时省力,工作效率高。其缺点是查帐结果过份依赖抽查样本的合理性,如果抽样不合理或缺乏代表性,会影响审查结果的准确性,甚至以偏概全,作出错误的查帐结论,特别是对于发生频率较低的舞弊行为,较难发现。因此,这种方法仅适用于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会计基础较好的单位。
(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
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是证明和落实客观事物的形态、性质、所有权、存放地点、数量和价值等的方法。这类方法包括盘点法、调节法、观察法和鉴定法。
1、盘点法。盘点法又称盘存法,是指对被查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以确定其数量、品种、规格及其金额等实际状况,核实帐实是否相符的一种方法。对实物的盘点应强调突击性,即事先不告知经管财物的人员要进行盘点,以防止被查单位或经管人员事先提防,弄虚作假,将财物保管工作中的挪用、盗窃及其他弊端加以掩饰。
盘点法按其组织方式分为直接盘点和监督盘点两种。直接盘点是由查帐人员亲自到现场盘点实物,核实帐实是否相符的方法。监督盘点是指在查帐人员的监督下,由经管财物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实物盘点清查,必要时查帐人员可以进行复盘核实的方法。在盘点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采用全部盘点方式,也可以选择其重要或可疑财物进行重点抽查,还可以随机抽查。一般对容易出现舞弊行为的现金、银行存款和贵重的原材料要全部盘点,对大宗的原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等可以抽查盘点。盘点时,财产物资的经管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均应在场,盘点结果要填制盘点表,由财产物资经管人员及其主管人员、查帐人员三方签字,作为查帐证据,如发现帐实不符等情况,不论是技术性差错,还是人为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应查明原因,分清性质,划清责任,作好记录。
2、调节法。调节法是指在查帐时通过调整有关数据来求得需要证实数据的方法。在查帐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现成的数据和需要证实的数据在表面上不一致,这时可用调节法来证实数据是否正确。如对银行存款实有数的审查,
通常要运用调节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进行;对财产物资盘点时,当盘点日与书面资料结存日不同时,也要运用调节法来验证或推算帐实是否相符。
3、观察法。观察法是指查帐人员到现场实地观看视察被查单位经济活动、经营管理以及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从中发现问题的一种方法。采用观察法时,查帐人员应深入到被查单位的仓库、车间、工地、办公室等现场,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财产物资的保管和利用情况等进行直接观察,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拍照和录像,同时要与查询法等其他查帐方法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4、鉴定法。鉴定法是指对书面资料、实物和经济活动等的分析、鉴别,在超出一般查帐人员的能力和知识水平的情况下而邀请有关专门部门或人员运用专门技术进行确认和识别的方法。鉴定法主要侧重于对实物的物理、化学性能以及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等方面的鉴定,也用于对涉及书面资料真伪的鉴定,以及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的鉴定等。鉴定法的鉴定结论必须具体、客观和准确。
四、怎样审查证、帐、表
(一)怎样审查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记录了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内容。因此,审查会计凭证是查帐重要的、基本的环节,也是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主要方法之一。
1、审查原始凭证
在原始凭证上做手脚是单位或个人进行舞弊的主要手段,因此,审查原始凭证至关重要。
(1)审查外来原始凭证
审查外来原始凭证关键是审查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一般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
①审查原始凭证的形式,看是否符合作为合法报销凭证的要求,如购买物品应用正式发票报销,而不能用白条报销,且报销联必须是发票联,而不能用其他联。
②审查原始凭证的填制项目,看填制日期、接受单位、事项、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填写,开出单位及其经办人员是否盖章签名。
③审查原始凭证的填制内容,看所填的接受单位与报销单位是否相符,所填的经济内容与开票单位名称及业务性质是否相符,原始凭证的日期与报销日期是否相近等。
④审查原始凭证的脸面,看有无刮擦、挖补、涂改、字迹不一致或该复写而不是复写的情况。
⑤审查原始凭证的报销手续,看应履行的手续是否履行,如领导是否审批,是否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字等。
⑥审查原始凭证的附件,看需附附件报销的原始凭证是否附有附件(附件本身也是原始凭证),如购买材料需办理入库手续的,必须附有材料入库单。
⑦审查原始凭证的金额,看金额是否等于数量乘以单价,合计数是否等于分项数相加之和,大小写是否一致,单价是否符合市场行情等。
⑧审查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看是否符合政策、制度和计划等规定,有无违反财经法规乱收乱支的情况,有无任意扩大费用开支标准和铺张浪费的情况,有无贪污、舞弊、盗窃国家资财的违法违纪行为等。
(2)审查自制原始凭证
①审查自制收款原始凭证
自制收款原始凭证是单位取得收入时开具给付款单位或个人的凭据,即收款票据,包括发票和收据。审查收款票据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A、审查收款票据的种类。主要审查被查单位使用了哪些种类的发票、收据,使用的各种发票、收据是否属于按规定使用的收款票据,有无使用不符合规定收款票据的情况,特别要注意检查其下属单位和派出、内设机构使用收款票据的情况,以防止其自行购买或印制收款票据收款。
B、审查收款票据的管理。主要审查发票、收据的购买或印制、领发和保管制度是否健全,发票、收据的购买或印制量、发出量和库存量是否相符,号码是否衔接。
C、审查已使用收款票据的情况。主要审查已使用发票、收据的存根联是否齐全,有无缺号情况;所有开具了未作废的发票、收据的记帐联是否都按开票日期做了帐,存根联与记帐联上的数量、金额、开票日期是否一致,出售产品、提供劳务的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存根联和记帐联上的情况是否与本单位业务部门的记录相符,特别要注意有涂改、挖补或不是复写的情况,以防舞弊,如采取发票、收据记帐联金额小于其他联金额的手段进行贪污;作废的发票、收据是否全份保存,并盖有“作废”戳记。
D、审查未使用收款票据的情况。主要审查未使用的发票、收据有无缺号的情况,每份未使用的发票、收据是否各联齐全,尤其是发票、收据联是否存在,特别要注意已停止使用的发票、收据,以防采取从未使用的发票、收据中撕取若干份或撕取发票、收据联开出收款的手段进行舞弊。
②审查自制付款原始凭证
自制付款原始凭证是单位内部有关部门或人员出具的用作向财会部门取款的书面凭据。审查自制付款原始凭证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A、审查是否由单位内部部门或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按规定权限出具的。
B、审查内容是否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C、审查内容是否真实,如发钱花名表中有无虚报人头的情况,出差、下乡补助是否根据实际出差、下乡天数填报等。
D、审查有无领导审批,计算是否正确。
E、审查是否付了款,如发钱花名表上领款人是否签名领了款,未领的款项是否及时收回做了帐。
(3)怎样鉴别原始凭证的真伪
原始凭证的合法与否,只须用现有的法规、制度相对照就可以看出来。而原始凭证真伪的鉴别就难度较大,也是查帐的关键所在。鉴别原始凭证的真伪主要有以下四种方法:
①直接判断法。直接判断法是查帐人员通过对原始凭证的表面来判断原始凭证真伪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主要是看原始凭证上有无刮擦、挖补、涂改或其它伪造现象,看原始凭证抬头是否是接受凭证的单位,购买物品的凭证是否经过批准或验收,有些支出凭证,还要看是否是报销联,是否能证明付了款等,通过这些直观判断来发现疑点,识别真伪。
②逻辑判断法。逻辑判断法是运用事物的逻辑关系来推断原始凭证真伪的一种方法。使用这种方法,一是要从数据上进行判断,主要是对凭证上的数量、单价、金额、合计等项目进行核查,看有无破绽。二是从时间上进行推理,主要是利用原始凭证的填制时间与做帐时间、票据号码以及其它成逻辑关系的事项进行判断,从而发现问题。如原始凭证的填制时间迟于做帐时间或早于做帐时间太远;同一时间、同一单位开出的若干票据号码不连续,而且相差太远,或同一单位不同时间开出的票据号码连续,这些都有伪造和作假的可能。
③经验分析法。经验分析法是查帐人员凭主观经验,来分析判断原始凭证真伪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要求查帐人员具有一定的生活阅历、社会知识、商品知识和掌握较多的市场行情。主要在凭证的表面上,看票据的新旧,看墨迹的深浅,看字迹的异同,看印章的真伪,看该套写的是否套写,看该审批的是否审批;在凭证的内容上重点是从物品上看有无货源,从数量上看有无可能,从单价上看是否与当时当地的物价水平相符。若发现疑点,要认真做好记录,深入进行核实。
④溯源核对法。溯源核对法是对发现和掌握的疑点,采取追根求源的方法,来鉴别原始凭证真伪的一种方法。主要是对检举、举报的问题以及审查原始凭证中发现的疑点,到出据单位、实物验收部门、实物领用部门以及银行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真象。
(4)审查经济合同和协议
经济合同和协议包括购货合同、销售合同、各种协议书、工程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和经济承包合同等,它有的附在记帐凭证下,有的由财会部门另行装订保管,有的则存于业务部门,对单位的经济业务有着重大影响。因此,查帐人员必须重视对经济合同和协议的审查,其审查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①审查经济合同和协议的条款是否完善并符合经济合同法规。
②审查经济合同双方权责是否明确。
③审查经济合同中双方商定的价格、费用标准是否合理,经济承包的基数与定额以及分配关系是否合理。
④审查经济合同或协议书的签订与执行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2、审查记帐凭证
审查记帐凭证关键是看与原始凭证的吻合和会计科目的运用情况,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1)审查记帐凭证应附附件是否齐全,如购买需要政府采购物品,其报销时不仅要附购货发票,而且还要附政府采购手续。
(2)审查记帐凭证与所附的原始凭证是否吻合,如记帐凭证上注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与实际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相符,记帐凭证上的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相符,记帐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与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相符,对没有附原始凭证的转帐凭证,要注意看是否有帐簿记录和有关规定为依据。
(3)审查记帐凭证上所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看帐户对应关系是否如实反映了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有无利用做帐进行贪污、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4)审查记帐凭证有无刮擦、挖补、涂改或字迹不一致的情况,以防采取改小收款记帐凭证金额或加大付款记帐凭证金额的手段进行贪污。
(5)审查记帐凭证的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填制手段是否完备,特别要注意有关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
(6)审查记帐凭证编号是否连续,发现缺号或重号要查明原因,特别要注意有无将收款凭证取出或加入付款凭证进行贪污的行为。
审查会计凭证时,必须对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同时查对,因为原始凭证只能证明事物的现象和原始状态,而不能证明事物的本质和发展状况,记帐凭证虽然可以证明事物的本质,但它必须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如在会计凭证内发现一张某会计用公款购买私人物品的发票,这张发票只能反映事物的现象和原始状态,而对这事的定性,必须看记帐凭证,若他在记帐凭证上做的会计科目为借“费用”、贷“现金”,那么就是贪污行为,若他不是作“费用”报销,而作“应收款”挂自己的帐,则不能定为贪污行为。同时,要注意会计凭证的装订是否规范,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二)怎样审查会计帐簿
会计帐簿把会计凭证所提供的大量而分散的核算资料及经济活动情况,按照各个帐户的不同性质加以归类,并进行连续不断地记录,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单位的各项财产、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因此,审查会计帐簿是查帐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审查会计帐簿,可以掌握每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发现有无差错和异常情况,对审查中发现的不正常情况要追踪审查,以查清事实真象。
1、审查会计帐簿的一般要求
(1)了解被查单位会计帐簿的设置情况,看是否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了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日记帐和备查帐。
(2)已经启用的帐簿扉页上是否写明了单位名称、帐簿名称、启用日期、记帐人员和主管人员姓名,是否加盖了财会专用章和有关人员是否签名或盖章。经过交接的帐簿是否写明了交接日期,交接人员和监交人员是否签名或盖章。
(3)记帐人员是否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帐簿记录中的会计凭证日期、编号、摘要、数额等是否齐全和正确,登帐是否及时。
(4)登记帐簿是否符合规定,如一旦发生跳行、空页是否用红斜线注销,并加盖了记帐人员的私章。
(5)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是否做到了平行登记。
(6)结帐是否规范,如是否结出了本期发生额、累计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等。
2、审查总分类帐
(1)总分类帐是否按国家财政机关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制度规定和要求的会计科目设置的,有无随意设置会计科目的现象。
(2)对总分类帐进行试算平衡,检查总分类帐所有资产类帐户余额与所有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帐户余额是否相等。
(3)总帐的登记是否按照所采取的会计核算形式的要求进行的,并核对据以登记总帐的科目汇总表、汇总记帐凭证的汇总是否正确,看帐、证是否相符。
(4)总帐摘要栏中说明的经济业务是否与该帐户的核算内容一致。
(5)总帐中登记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规和真实,尤其应注意从各类不同性质的帐户中发现异常现象。
(6)总帐与所属明细帐是否做到了平行登记,看总帐余额与所属明细帐余额之和是否相等。
(7)将会计帐簿与会计报表进行核对,看帐、表是否一致。
3、审查明细分类帐
(1)明细帐的设置是否齐全。在会计核算中,绝大多数总帐反映的经济业务都要设置相应的明细帐,不允许以总帐代替明细帐或以单据代替明细帐。
(2)明细帐的格式是否符合、适应记录经济业务的要求。
(3)明细帐中登记的内容,如会计凭证日期、编号、摘要、金额等是否登记齐全和正确,登帐是否及时。
(4)明细帐是否根据记帐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登记,帐、证是否相符。
(5)明细帐与总帐是否平行登记,各类明细分类帐与总分类帐余额是否相等,如设有多级明细帐户,应逐级核对,看帐、帐是否相符。
(6)明细帐中所登记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规和真实。
(7)审查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等财物是否帐、实相符。核实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等财物是否帐、实相符需要进行盘点。盘点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一般对种类繁多、数量较大、金额不很大的,可以抽样进行监督盘点,对贵重、被群众举报有舞弊嫌疑、管理薄弱和混乱的,应全部亲自进行盘点。盘点固定资产,重点应对近年来新增和生活上可通用、群众有反映的进行实地盘点。
(8)审查债权债务是否帐、实相符。在对会计帐簿进行审查时,特别要注意审查往来帐,因为在往来帐中容易隐藏违法违纪行为。对应收款帐主要审查有无付出款项进行舞弊而挂在应收款帐上的情况;有无将已收到的款项贪污等舞弊后先挂在应收款帐上待以后采取手段冲销的情况;有无将已收回的应收款特别是已作坏帐转销的应收款不及时入帐而挪用,甚至不入帐而贪污等舞弊的情况;有无把不应作坏帐转销的应收款转销,然后收款进行贪污等舞弊的情况。对应付款帐主要审查有无虚设应付款帐户特别是把收到的款项先挂在应付款帐上,然后付出舞弊的情况;有无以债权人的名义领取款项挪用或贪污的情况。
4、审查日记帐
(1)现金、银行存款是否设置了日记帐,日记帐是否采用订本帐。
(2)日记帐中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摘要是否清楚明确。
(3)日记帐是否做到及时、序时登记,日清月结。
(4)日记帐是否根据记帐凭证或原始凭证登记,是否帐、证相符。
(5)日记帐与总帐是否平行登记,帐、帐是否相符。
(6)审查帐、实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帐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银行存款日记帐余额与银行存款实有数是否相符。核实现金、银行存款是否帐、实相符需要进行盘点。盘点现金时,除了应把全部现金盘点清楚外,还要对出纳手中保管的全部未入帐的现金收支单据如借条、白条子等进行检查,因为一方面可能从中发现一些问题和线索,另一方面可以堵塞出纳在发现帐实不符后又提出借条、白条子等其他可以抵充现金的情况,若发现活期储蓄存折或定期存单,要追查资金来源、去向及其情况,核实是否属于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等违法违纪行为。盘点银行存款是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进行的,对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未达帐款应作为审查重点,看有无违法违纪存在,并特别要注意一收一付金额相等且日期相距较近的银行已入帐的单位未达帐款,审查有无套取现金或出租、出借银行帐号,为非法经营者代收代付等违法违纪行为。
5、审查备查帐
备查帐补充登记了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所没有反映的内容,如已摊销仍在用的低值易耗品、代管已销商品、租入固定资产等。备查帐是会计核算体系之外的帐册,它记录和反映的都是帐外财物和经济业务,容易受到忽视,但它能提供会计帐簿中不能反映的资料,在实际工作中这方面极易发生弊端,因此,查帐人员不应忽视对备查帐的审查,而应将其视同其他会计帐簿一样,参照审查明细分类帐的方法,认真进行审查。
(三)怎样审查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全面反映了会计实体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理财过程。通过审查会计报表,可以发现被查单位编制的会计报表是否完整、正确、真实和合法,有无编制技术等方面的差错和盈亏不实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需指出的是,会计报表是综合性的报告文件,对审查会计报表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必须通过审查会计帐簿、凭证、资产和负债等进行核实。
1、审查会计报表的完整性
(1)会计制度规定应编制上报的会计报表是否都已按时编制上报,有无漏编、漏报的情况。
(2)会计报表内的项目除未发生的外是否填列齐全,有无漏填、擅自取舍和任意增删项目的情况。
(3)会计报表的手续是否完备,如有关领导、主管、编表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2、审查会计报表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查会计报表,除了运用审阅法全面审查以外,还要运用复算法、核对法、比较法和分析法进行审查。
(1)运用复算法审查会计报表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即对会计报表中有加总、减除关系的数字重新计算,看是否正确,如小计、合计、总计数据是否正确,产品销售利润是否等于产品销售收入减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和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2)运用核对法审查会计报表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这种方法就是利用会计报表内部、会计报表之间和会计报表与会计帐簿等资料的内在联系来审查有关数字是否相符。
①会计报表内部的核对。如核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合计数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是否相等。
②会计报表之间的核对。一是不同时间的同一种会计报表的核对,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年初数就需要同上年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年报期末数相核对,看是否相符。二是同一时间的不同种类会计报表之间的核对,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保证了会计报表指标体系的完整、准确和相互衔接。
③会计报表与会计帐簿之间的核对。会计报表中的数字来源于各类会计帐簿,它们之间的核对是审查会计报表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方法。会计报表的各项数字,有的按照帐户的余额直接填列,有的按照帐户的本期或累计借方或贷方发生额直接填列,还有的需要按照几个帐户的余额相加或相减后之和或差数填列,所以,在核对时要按照这种关系分别进行。在实际工作中,会计报表的各项数字不一定都要与会计帐簿进行核对,一般是在审阅报表时发现异常数字才进行重点核对。
④会计报表与财产物资之间的核对。会计报表中有些项目是反映财产物资实际结存数额的,在审查这类项目时,应将这类项目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的实际盘存数相核对,只有表、实完全相符才能证明会计报表的正确、真实和合法。
⑤会计报表与其他有关资料的核对。会计报表中有些项目的数字来源于非会计资料的其他资料,在审查时根据需要还可以将会计报表与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
(3)运用比较法和分析法审查会计报表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运用比较法和分析法审查会计报表,常将比较法和分析法结合起来使用,就是通过可比数字的比较来分析增减变化是否合理,从而判断会计报表是否正确,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存在问题,这是审查会计报表常用的技术方法,也是比较容易奏效的方法。
运用比较法和分析法审查会计报表,可以将会计报表中有关经济指标与本期计划、上期实际和本单位历史先进水平等进行比较,找出差异,分析产生差异的主客观原因,从中发现疑点,为进一步查帐提供线索。
五、查帐要注意的事项
1、要注意了解单位情况
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生产、经营、服务、职能特点,也有不同的资金收支和财务管理特点。每到一个单位查帐,首先要了解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概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生产、经营、服务、职能和资金收支、财务管理的特点,特别要注意抓住单位中的重点部位和发现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以便根据查帐目的有针对性地快速有效进行查帐。
2、要注意突出查帐重点
根据被查单位的特点和查帐的目的,要注意突出查帐重点。一是在环节上要突出重要,如某企业销售环节混乱,则要重点查销售环节的帐。二是在时间上要突出重点,如查某单位滥发钱物,则要突出元旦、春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重点。三是在人员上要突出重点,如查某领导的虚报贪污行为,则除查其本人签经手人的发票外,要突出查该领导亲信签经手人的发票。
3、要注意选用查帐方法
查帐的技术方法很多,在具体查帐中,要根据被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查帐的目的科学地选用查帐方法,并要注意各种查帐方法的配合运用,因为查帐方法选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查帐的成败。查帐方法选用得好,就能提高查帐的工作效率,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查帐方法选用得不当,就有可能达不到查帐的目的,甚至得出错误的查帐结论。
4、要注意利用掌握线索
在查违法违纪行为时,由于很多作案者手段狡诈、踪迹隐蔽,确实给查帐带来了难处,为此,如掌握有违法违纪线索的,要充分利用已经掌握的线索进行查帐,以增强查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要千方百计收集被查对象和所查帐目有关的违法违纪线索,以备查帐时利用。
5、要注意依靠人民群众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觉悟也是高的。在查帐中,一是要发动群众踊跃举报,积极提供违法违纪线索。二是要找单位里的一些比较熟悉情况,作风正派,敢说实话的人,特别是共产党员、老同志了解情况,这是收集违法违纪线索的一条有效途径。三是要对发现的疑点或问题找有关人员如有关领导、业务人员、财会人员进行核实。当然,依靠群众还要善于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激发群众维护正义的热情。
6、要注意快速进行核实
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周密组织快速进行调查核实,以免违法违纪者得知自己的违法违纪问题被暴露后采取措施对抗检查,给违法违纪问题的核实增加难度,甚至造成无法核实。在不失时机的快速核实中,还要注意把握以下四点:一是要注意保密,防止打草惊蛇;二是要迅速查封有关帐目,避免转移、涂改证据;三是要帐上核实和帐外调查工作紧密衔接,同步进行,不给违法违纪者喘息的机会;四是要及时追赃,增加证据的确凿力。
7、要注意熟悉财经法规
经济业务及其所形成的资金收、付合法与否,只须用现有的法规、制度相对照就可以看出来,因此,在查帐时必须熟悉财经法规。只有熟悉财经法规,才能准确无误地进行查帐,否则,违法违纪的证据摆在眼前,也会视而不见。当然,要熟悉财经法规,必须靠平时加强学习。
8、要注意部门协调配合
纪检、监察、检察、财政、审计、物价等许多部门都会涉及到查帐,在具体查帐中,要注意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如纪检、监察、检察部门查帐时,可以请审计部门协助;财政、审计部门查帐中涉及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时,可以请纪检、监察或检察部门支持;查帐中需要进行笔迹鉴定时,可以请公安部门协助;查帐中需要进行产品质量鉴别时,可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等。
9、要注意发现其他行为
在进行某一目的的查帐时,要注意发现其他的违法违纪行为。如在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专项检查时,也要注意发现有无贪污、挪用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在查某一同志的贪污问题时,也要注意发现单位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乱收费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10、要注意做好查帐记录
根据查帐的目的,对查到的有关证据或情况,该摘录的就可摘录,该复制的就要复制,不论摘录还是复制,都要在摘录、复制件上注明摘录或复制原件的出处如某单位某年某月第几册会计凭证内第几号会计凭证或第几号会计凭证中,原件存何处,并由被查单位在摘录、复制件上签署摘录或复制属实意见和盖上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江西省铜鼓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周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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