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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笔者针对目前多数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现状,从审计主体、人员素质和审计手段进行分析,提出由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与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共同组建新的审计主体。从加大审计宣传,增加审计经费,落实审计责任,公开审计报告等方面强化高校内部审计,力争从根本上改变现有高校内部审计现状,为高校持续、健康发展服务。本文就高校审计现状提出创新思路。
【关键词】内部审计 高效审计 注册会计师
1998年以来,全国高校实施扩招政策,高校的师生人数、教学科研条件、基建投资等不断创出历史纪录。目前我国高校多数是国有高校,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和思维方式在部分高校不同程度的存在。财务纪律松弛、违规违纪甚至贪污腐败等现象有增加趋势,给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带来消极的影响,给国家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社会各界对此予以高度关注,也引起党和国家的重视,纷纷要求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并建立长效机制。
总体思路是,加强国家审计机关对高校内部审计业务的领导和指导。省级审计机关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多种途径(报纸、网络、电视、电话、信访等)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特别是深入各个高校实地全面考查、调研。由省级国家审计机关结合审计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高校审计计划,组织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三种审计共同参与的“审计主体”,依法审计。严格财经纪律,形成审计意见,定期向社会公布审计报告。
一、目前高校审计的现状
(一)审计力量不足
当前高校普遍存在内审机构不健全、人员缺少现象。在机构设置上,一部分高校将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由1至2名工作人员负责审计工作;有的高校虽设有专门内审机构,但只象征性地配置了两三个人,更缺少专业审计人员,在职的审计人员从财务部门“轮岗”或“转业”到审计部门;少数高校既没有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也没有配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职内审人员,根本就没有开展这项工作。
(二)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高校党政领导对审计工作重要程度认识不同,有的高校在配置审计工作人员时,没有进行严格把关,把一些没有审计专业知识、审计工作能力的人安排在审计岗位;有的高校甚至把审计部门作为安置闲人的地方,随便安置1至2个工作人员应付上级部门或文件要求。
(三)审计监督不到位,工作滞后
由于机构不健全及缺乏专业人员等原因,当前高校内审工作主要内容往往限于预算、决算项目的常规性、强制性审计工作。但实际经验告诉我们,这种审计无法对日益发展壮大的高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致使高校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即使发现问题,可能再也无法弄清楚或予以纠正,此时的审计监督作用自然打了不小的折扣。特别是目前各高校几乎都在搞的以“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美术馆、研究所”为主体的新校区建设,金额巨大,更是几亿几十亿的资金在运作。如某省属高校学生宿舍在2005年4月建设中施工单位和当地群众发生冲突。根据协议,冲突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由学校负责,但是施工单位没有及时将当时的情况报学校,而学校有关方面也没有及时处理,使工程在2006年竣工结算审计时才发现施工单位有多报误报现象,但是由于时间太长,现场早已不复存在,事实已无法再搞清楚了。又如,由于市场材料价格瞬息万变,如果不对签证的材料价格进行实时事中审计监督,事后也无法再进行核实,只能听凭施工单位的摆布。还有,因为工程前期审计监督缺失,造成工程概预算失真,导致投资失控,发生工程预付款超支而无法追回的事件,都给学校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四)审计手段落后、工作效率低下
当前很多高校还是使用过去传统的审计方法,靠审计人员手工计算核对数据的对错。这种传统的审计方法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时间长,效率低,易出错,已经不能适应高校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二、高校审计发展的思路创新
(一)强化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参与
1.督促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重视审计工作。国家审计部门依照审计法律法规加强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加大审计工作部署。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把高校审计工作纳入高校党政负责人考核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实行审计工作的问责制、一票否决制。
2.广泛征集审计线索。省级审计机关、高校审计部门应在高校内外广泛宣传审计工作,扩大高校审计线索来源途径。例如:设置财务预决算、学生收费、教职工工资福利、基建项目等违规、违法信访受理电话或电子邮箱,让包括师生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高校审计。
(二)改革现行审计主体
改变目前高校审计部门人员孤军奋战的状况,引入“内部审计外部化”的机制,发挥国家审计机关的强制性、权威性职能,形成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关三种力量组合的“审计主体”。充分发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高校实际情况了解全面、真实的优势。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较强、审计经验丰富、人员素质整体较高的优势。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强制性职能,破除部门利益阻碍。国家审计机关能从宏观角度、从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出发制定审计规划、计划,对审计出来的问题,作出的审计决定有法定执行权。注册会计师审计、高校内部审计、国家审计三者共同作为一个审计主体开展审计工作,能改变应审而未审、审计过程中审计重点发生的变化,审计决定难于落实的局面。
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国家审计规划或计划、高校审计工作要求,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资信高、专业素质高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高校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库。异地交叉审计、实行动态管理。将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业绩记录数据库、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与业绩决定续聘与否。
提高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引进政治思想合格、专业素质较高、工作作风优良的人才,充实到高校审计队伍。加快改变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以“学校一家人,审计老好人”的思想。力争杜绝“干完财务干审计”的用人机制,从财务工作部门退休或轮岗或其他原因,不能再到审计部门工作,避免财务人员发生问题较长时间不能发现。一个人做财务工作几年甚至十几年,又在高校审计部门几年,财务档案就面临存与销的事实。应不断从大学毕业生、社会优秀人才中选拔、调配适合的审计人才。同时,对高校审计人员要强化业务的继续教育与培训,使其业务水平始终保持能胜任审计工作。
(三)创新审计工作思路
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国家审计规划或计划高校审计部门、社会各方面反映的信息等制定审计计划,召集注册会计师进入高校审计现场,由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业务中的询证、计算、实际盘点等具体审计工作,高校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复核确认,审计机关负责终审并出具审计意见,公布审计报告。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报告的监督、执行和反馈等后续审计。
(四)增加审计经费,提高审计工作物质基础条件
建立审计经费的保障和正常增长机制。在学校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时,充分考虑对其审计工作的经费安排。审计工作不同于财务会计工作,在相当一部分实际工作过程之中,要实际调查审计对象的大量信息,为此审计业务经费保障十分必要。有的高校为躲避、弱化审计,在安排审计经费时少之又少,全年审计部门经费只有几千元。不如本校一部分职能部门经费的“一次招待费”之多,严重制约审计工作的全面、扎实、有效的开展,审计质量难于保证,更难于提高。为此,要保障审计经费随审计业务增多而增加,使审计工作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在财务会计“电算化”十分普及的背景下,审计工作要具有现代化的审计工具,购置有效的审计软件、开发与高校实际情况相应的审计软件,实现审计“数据处理信息化”。特别是高校近十年来大幅度扩招,高校的日常业务、基建工程、科研工作等急剧膨胀,有现代化、信息化审计工具才能顺利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并提高审计质量、效率、效益,提升审计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强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
高校审计中除基建审计等专项审计之外,经济责任审计是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几方面作为审计重点,能控制经费、预防腐败、发现问题、健全制度。
1.对财务部门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主要内容:是否根据《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各项收入,并及时足额入账;是否加强对各项支出的管理和超预算支出的控制,有无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是否正确计算各类结余,并按规定进行分配;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设、出借、转让银行账户,现金和支票管理是否规范,融资活动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有无账外账和“小金库”;是否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否按《会计法》对有关经济业务事项规范地进行会计核算,年度决算、财务报告及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有无账外账、“小金库”等。
2.对设备管理部门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重点在于:学校各类资产状况是否安全完整,经营性资产是否实现保值增值;公用经费和专用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制度和预算规定,设备费分配方案是否合理,设备的使用效益如何;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有无账外账和“小金库”;是否按规定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和设备安装等项目进行招投标,设备工程项目结(决)算是否依法审计;本部门经办的经济合同、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执行情况如何等等。
3.对基建规划处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重点在于:基建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基建投资是否报经主管部门审批,有无计划外工程项目,有无自行改变原批准建设项目或扩大建设面积,提高建设标准的问题;基建工程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手续是否完备,经办的经济合同、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执行情况如何;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严重超预算和延误工期或竣工后长期不能交付使用等问题;公用经费和基建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预算经费使用效益如何,有无损失浪费问题。基建工程结(决)算是否依法审计;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有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4.对校办产业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重点在于:是否按照《公司法》和国家的财经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对校办产业进行管理;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盈亏状况如何,利润分配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及时足额纳税;是否按协议或合同及时、足额向学校上交有关费用和利润,收入分配是否合规合理;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有无无偿占用学校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现象;各项合同、协议等是否合法合规,执行情况如何,有无损害学校权益的问题;有关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有效。
5.对其他部门或机构行政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主要内容:经费使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创收经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创收活动是否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财经政策,创收收入是否按规定上缴,大额开支及经济分配原则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各项收入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有无乱收费,使用不合法收据,拖欠、截留、隐瞒收入以及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等问题;预算执行情况如何,各类资产的管理是否安全、完整,有无丢失、挪用、损坏、擅自处理等问题,购置和外单位捐赠的财物是否按规定由学校统一验收入账;本部门收支与分配是否定期向本部门教职工公布。
(六)实行审计报告送交和公开制度
将审计报告送交高校主要负责人和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高校内部公开,增加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通过公开审计报告,不仅可以加大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同时对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规范高校基建等方面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七)建立评价体系,优化审计成果
在高校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实,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发现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恶意欺瞒等事实,如实记录其人事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个人将从此不作选拔和任用,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健全高校审计工作评价体系,把高校审计反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重要依据。审计评价可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社会效益方面可以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获取师生员工对审计结果的满意度,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审计工作的一杆标尺;经济效益方面可以采取对被审项目和社会同类项目经济效果进行对比,从中找出问题进行分析,对发现具有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要将高校审计结果列入高校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查内容,维护高校发展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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