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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主要包括企业出售产品、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方垫付的运杂费等,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应收账款发生较频繁,范围大,且往来单位分散,在实际工作中,容易被人忽视。更主要的是需防范应收账款中的舞弊行为。
一、应收账款的舞弊表现
(一)设置账户时浑水摸鱼
主要表现为:1.有的单位不设应收账款明细账,将各种债权都记入应收账款总账,达到无法核实债权人的目的;2.有的单位把往来款项均记入该账户,其目的是掩盖不正常的经营活动。
(二)会计核算时混淆黑白
主要表现为:1. 混淆应收账款的核算内容和使用范围,从而影响核算内容的正确性;2. 有的单位将不属于应收账款的经济业务列作应收账款处理。如将应收票据列作应收账款业务;3. 有的单位虚构应收账款业务,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粉饰经营业绩。如有的单位为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主要经济指标(销售收入,上缴税金及利润)往往会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虚增销售达到这一目的,最后导致年度或当期的会计报告期的损益表反映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虚增。4. 有的单位发生了应收账款业务,却不进行核算,虚减收入,虚减利润,达到偷漏税金的目的;5. 有的单位销售商品已取得货款,却列作应收账款,将货款予以贪污或挪用。6. 有的单位移花接木将长短期投资收益纳入应收账款核算以达到偷税的目的。
(三)到期收回时消极对待
“应收账款”是企业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取得及款项回收情况而设置的一个账户。按现行制度规定应收账款应在一年内收回,但在实际工作中,主要表现为:1. 有的单位的经办人为了谋取私利,不积极组织催收,收取了对方好处费后故意到期不回收,长期挂账;2. 还有的单位故意将已收回的“应收账款” 不按规定及时结转,长期挂账,达到挪用收回款项的目的。
(四)选择方法时暗渡陈仓
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应采用总价法,即应收账款按未抵减销货折扣前的总额作为入账金额。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往往采取净额法入账,以达到推迟纳税的目的。
(五)上下年结转时采取“空中飞”手段
所谓“空中飞”是指单位在本年度结束时,将某账户或几个账户的余额分解或合并到下年度新账的几个或一个账户中去,不必进行账务处理就可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违纪行为。如:某企业拨给食堂的50 000元款项(实际是招待费支出),本应在有关费用中列支,但却记入“应收账款”明细科目(企业内部往来账项应记入“其他应收款”),到年底结转新账时,将此款项的余额合并到“在建工程”科目余额,而新账中“应收账款”明细科目也无此项记载,这样经过“空中飞”手段,便将这笔招待费支出列在基建成本中了。
(六)处理坏账损失时换质移位
主要表现为:1. 核销坏账损失时不履行手续,即会计人员没有经过批准就擅自核销坏账损失;2. 随意变更坏账损失处理方法,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混用;3. 备抵法下,人为扩大计提范围和计提比例,以达到多提坏账准备,多列管理费用,偷逃所得税的目的;4.年末或定期调整坏账准备金额时不考虑坏账准备的实有余额;5. 不按坏账确认的标准确认坏账发生,如将预计可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处理,将本该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造成资产不实;6. 收回已转销的坏账时,不增加“坏账准备”,而是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应付账款”或不入账,作为内部“小金库”处理或贪污私分。
二、应收账款业务控制审计
及时对应收账款业务控制审计,为实现应收账款审计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应收账款业务控制审计具体包括:
(一)对应收账款签订合同控制的审计
在交易之前与购货方订立详细的购销合同;应收账款购销合同经过公证部门鉴证后,将合同副本(或复印件)送交会计和仓库部门,据以检查核对,办理结算和发货业务。
(二)对应收账款资信调查控制的审计
企业向社会信用咨询机构查询购货方信用情况;建立动态的客户管理系统,负责客户的信用调查、组织信用评估;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确定货款的结算方式,决定是否赊销及赊销的金额等。
(三)对应收账款核准控制的审计
“核准”环节是对应收账款形成源头进行的控制,是一个主要控制点,控制这一环节有助于避免不良债权的形成。赊销商品经过单位负责人或授权核准人员的核准才能签订销货合同;对于单位接受客户的票据,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的审批;需要贴现应收票据时应经过主管人员的审批;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也应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等。
(四)对应收账款记账控制的审计
应收账款以核准的销售发票和发运账单等为依据进行记录;应收账款总账和明细账户要由不同人员根据汇总的记账凭证和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分别登记;由独立于记录应收账款的其他人员定期检查核对应收账款总账和明细账的余额;指定专人对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客户进行催收,索取货款,保证企业债权得到回收;应收账款的各种贷项调整(包括坏账冲销、折扣或折让等)要经过会计负责人员的批准。
(五)对应收账款登记控制的审计
设立应收票据登记簿,详细登记库存票据的种类、票号、出票人、出票日期、票面金额、到期日和利率等;应收票据到期收到本息、应收票据提前向银行贴现或经背书后转让等事项均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上作出详细的说明。
(六)对应收账款清理控制的审计
“清理”环节是对应收账款的及时收回进行的控制,是一个主要控制点,控制这一环节有助于避免坏账的形成。负责应收账款业务的会计人员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定期整理应收账款,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对到期的应收账款及时收回;对不能按期收回的应收款项查明原因,及时向会计部门负责人报告,采取有力的催收措施;对长期未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购货单位已经破产或应收账款的期限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转作坏账的年限而又无望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坏账处理;若购货单位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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