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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过几年的发展,新建本科院校在办学目标、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办学条件等方面逐步实现了从专科到本科的转型,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多数学校在基建财务管理方面仍然沿用专科学校时的“一揽子”财务管理模式。如何改进或进一步加强基建财务管理,是高校领导和基建财务管理部门必须重视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此作一探讨,
【关键词】新建本科院校;基建财务管理;现状
在大力发展国内高等教育的前提下,大多数师范专科学校、教育学院通过联合、合并成为本科师范院校或本科综合类院校。经过几年的发展,这些院校在办学目标、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办学条件等方面逐步实现了从专科到本科的转型,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多数学校在基建财务管理方面仍然沿用专科学校时的“一揽子”财务管理模式,工程项目计划缺乏合理性,基建财务管理缺乏可控性。基建竣工决算存在滞后性,基建财务人员知识存在老化性,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建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急需进一步改进。
一、基建财务管理现状
(一)工程项目计划缺乏合理性
工程项目计划是为实现工程项目的既定目标。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规划与安排的过程。具体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目标的确定和目标实现方法及具体措施的制订。项目计划是实施项目控制的前提条件,项目管理人员实施项目控制的目的就是使体现该项目目标的计划得以实现。建设编制单位的计划体系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是指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的工作进度安排,它可使工程项目前期决策阶段各项工作的时间得到控制。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需要在预测的基础上编制,详细载明项目名称、建设性质、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评估)、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是指对工程项目从开始建设、施工准备至竣工投产全过程的统一部署。其主要目的是安排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建设进度,合理分配年度投资,组织各部门、各项目单位加强沟通与协作,保证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和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工程项目年度计划是依据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和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编制的。该计划既要满足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又要与当年可能获得的资金、设备、材料、施工力量相适应。应根据分批配套投产或交付使用的要求,合理安排本年度建设的工程项目)。而实际工作中,有些院校在没有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在对工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等开工工作准备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在对工程项目的概况和特点,安排建设总进度的原则和依据,建设投资来源和资金年度安排情况不能大体确定的情况下,盲目上马一些连用途和名称都无法确定的项目,根本谈不上合理和科学,最后导致部分工程报废,或者部分工程竣工后再投资几百万元改变用途,从而对学校本来就十分有限的经济资源和土地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
(二)学校领导对基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
一个工程项目的建成使用,归根结底是一项投资的实现。从项目的提出到项目的实现,始终伴随着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无论是对工程造价实施控制,还是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施控制,都离不开经济措施。为了实现工程项目,项目管理人员要收集、加工、整理工程经济信息和数据,对各种实现目标的计划进行资源、经济、财务诸方面的可行性分析。要对经常出现的各种设计变更和其他工程变更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力求减少对计划目标的影响,对工程概、预算进行审核,要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工程付款进行审查等。如果项目管理人员在目标控制时忽视了经济措施,不但使施工造价目标难以实现,而且还会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目标的实现。而在实际工作中,包括领导在内的大多数人认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主要是施工管理,职能部门和领导关注的重点是新开工哪些项目以及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弱化或忽视了基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主观地认为财务工作仅仅是付款而已。个别主要领导甚至要求超合同付款,一厢情愿地认为在工程没有决算之前,实际工程支出肯定会大于工程合同价。殊不知,近几年高校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额度成倍增加,国家对基建财务核算方式的要求发生了变化:由注重单一的财务核算与基建财务年度报表转向注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制度建设、财务的前瞻性作用和投资效益评估,以及基建项目最终的竣工财务决算。另外,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在认识方面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以前基建管理人员对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性、法规性认识不够,基本建设程序不够规范,容易导致超概算、超合同的情况;现在的基建投资管理,要求项目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充分认识基建投资的政策性、法规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严格按政策、法规和程序办事,并主动接受国家和社会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所有这些都要求高校领导必须对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有深刻认识,从而高度重视学校的基建财务管理。从决策程序和决策方法等方面,保证决策的合理性到科学性。
(三)基建财务管理缺乏可控性
建设项目合同是对建设项目的总领文件,财务部门必须依靠它进行账务处理。而在实际工作中,财务部门领导虽然参加学校有关基本建设问题讨论的校长办公会议,所起的作用仅仅是表面上的程序要求而已。对基建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概不知情,往往是施工单位拿着领导签批的借款单到财务部门办理项目工程预付款时,财务人员才会发现个别项目无合同,或者有合同但工程投资概算价待定,甚至个别项目将近200万元的新楼改造项目按小型维修项目签订合同,并出现为付款临时补合同的现象。将一个完整项目拆分成几个小项目的情形也时有发生,且找一些不具备资质或表面具备、实质上却是通过权利,在学校有施工项目的大公司名下的私人建筑队,以承建他们能力范围以外或根本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项目。申请预付款时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领导便间接给财务部门施压,导致基建财务管理缺乏可控性。更常见的另一种情形是,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建项目,在开工前未按审基发[1992]8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开工前审计;竣工决算前也没有按财建[2002]39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导致部分工程在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方面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不相符。甚至在有超规模、超标准问题的情况下匆忙上马,导致部分有甩尾工程的项目,其甩尾工程量超过该工程总量的5%以后,依然进行了竣工决算,致使部分工程投资额度、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不能正确核定,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文件和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固定资产移交的依据不完整、不充分,从而使得整个项目的基建财务管理缺乏可控性。
(四)基建竣工决算存在滞后性
多数新建本科院校注重的是基建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的控制管理工作、管理的目标是如何保证基建项目按期交付使用,往往忽视了基建工程项目的后期工作。竣工项目的竣工决算严重滞后,部分工程项目投入使用3~4年以后,依然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下继续挂账,导致在建工程的规模不断加大,进而造成一系列的不良后果。一是固定资产账实不一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账实不一,且相差甚远。二是管理成本人为加大。资产在交付使用过程中无疑会产生维修管理等费用,在工程尚未竣工决算之前计入“成本”,造成管理成本加大。三是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由于完工工程已开票但结算业务不能如期办理。造成原始发票开票日期距报销日期间隔太长,导致发票过期。
二、基建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是部分基建项目计划与实际相差太远。往往是边建边改,既改项目规模,又改项目用途,无疑导致超概算、超规模、超标准,到工程完工时已经不是原来所申报的项目,早已由学生公寓楼变为商用楼。而商用楼在无人租用的情况下闲置不用,造成学校资源的极大浪费。一方面学生公寓紧张,10人住一间不到9平方米的房子;另一方面,几层的高楼在三番五次地改结构、重装修,闲而无用。
二是近年来,国家对高校的基建投资越来越少,有些省属院校几乎得不到国家的基建投资,完全是靠银行贷款和其他渠道自筹。因此,常常出现资金链中断的情形,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客观上影响了工程项目的正常竣工结算。
三是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部分基建项目没有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对招标项目没有进行更广泛、更深入的市场调研和考察,或者是其它难以言表的原因,使得原本没有资质、临时在有资质公司名下的外地皮包公司,参与投标并奇怪中标,这些公司一旦拿到工程款的95%以后就不再来学校办理任何工程结算手续,甚至连人也联系不上。他们所承建的工程自然而然地无法及时办理相应的竣工决算和账务清理。
四是学校领导对竣工决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各职能部门缺乏沟通,基建项目管理人员只管工程进度,而对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资料,不负责搜集和提供。财务人员由于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管理,不掌握基建项目可行性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常常是工程款有人要,相关手续无人办理。当然,基建管理人员和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足、业务能力不强也是重要原因。
三、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的措施
首先,在多数新建本科院校,对于涉及学校重大问题方面的决策权,基本掌握在主要领导手中。所谓的集体决策和民主讨论无非是为了从程序方面保证某些问题合法化,让所有参会人员分担他们本来没有一点发言权的参会风险。因此,建立一套真正从决策层面考核提拔干部的用人机制至关重要,至少可以限制部分领导权利高度集中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应该把招投标文件管理和基建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予以加强。因为,招投标文件是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也是约束乙方认真履行义务的书面文书。如果不予重视,将会影响工程价款和工程质量。基建项目合同则是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的法律保证,可以把项目工期、工程成本、工程质量和工程目标有机统一起来。财务部门必须紧紧抓住基建项目合同管理这条主线,顶住各种压力,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工程进度预付工程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扣足质保金,不但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目标的有效实现,而且可以将引起原合同价款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的变更,纳入到财务监督的范围之内,一定程度上避免因中途变更工程量而引发的财务风险。
再次,应该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基建项目决策控制、基建项目勘察设计与概预算控制、基建项目招标与合同控制、基建项目施工过程控制、基建项目竣工验收与决算控制以及基建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和实施的责任追究制度等,并成立由纪委、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建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从项目立项到竣工决算的所有环节,全程进行跟踪监督和监控,以确保基建项目的顺利进行。
最后,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建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多途径、全方位优化基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基建财务人员不但能够熟练掌握基本建设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流程,而且还熟悉基建财务制度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工程技术、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投资计划等方面的专业知识。逐步由传统的核算型人才向现代的核算型和管理型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转变,实现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的飞跃,成为具有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的高层次的基建财务管理人员,为高校教育事业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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