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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目标出发,分别介绍了岗位分工控制、授权批准控制、现金控制、银行存款控制、票据控制、印章控制、日记账控制、效益性控制、监督检查等高校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方式,以降低风险,保护高校货币资金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许多高校的办学规模越来越大,办学经费也越来越多,但高校内部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高校系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行为屡见不鲜。为了遏制这一现象,高校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而在这一体系中,货币资金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高,其内部会计控制尤为重要。
1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目标
高校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目标有:
(1)货币资金的合法性。货币资金取得、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
(2)货币资金的安全性。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确保库存现金安全,预防被盗、诈骗和挪用。
(3)货币资金的完整性。确保高校及下属各单位收到的货币全部及时入账,禁止设立“小金库”等来侵占高校收入。
(4)货币资金的效益性。合理调度货币资金,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内部控制应当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理想的控制效果。
2 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方式
2.1 岗位分工控制
(1)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实行钱账分管,将经营货币资金业务的人与记录这些业务的人分离。
(3)配备合格人员,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出纳员调换岗位,须按规定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做到前不清,后不接。离职人员须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账、证、表、公章、资料及有关事项,由监交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手续。交接清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档。
(4)单位不得由一人全过程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2.2授权批准控制(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
(1)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各级负责人的批准权限,应根据其责任大小确定,正常经营活动收支批准限额大于非正常经营活动收支限额。部门负责人的权限由高校负责人决定,高校负责人权限由院务会或院委会决定。
(2)明确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3)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业务,并及时准确入账。
(4)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特殊授权)。高校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2.3现金控制
(1)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一些频繁发生的日常小额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库存限额一经核定,要求高校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的现金应于当日终了前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
(2)明确现金开支范围并严格执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高校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3)现金收入及时入账并存入银行,严格控制现金坐支;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高校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货币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
(4)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高校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出纳员应做到库存现金“日清月结”,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应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2.4银行存款控制
首先,要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所有银行存款户的开设需有正式的批准手续。同样,某一银行存款户的终止也需得到正式的批准。其次,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负责银行对账单调节和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现金支出或编制收付款凭证业务。对账业务应由掌管支票、印鉴以外的人担任。再次,负责银行往来账款调节的职员应直接从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并就银行存款账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调节。核对时,不仅应注意银行对账单的日期和金额,而且还应检查票据的签署和背书。最后,为了保证会计账簿记录的真实、准确,避免银行存款账目发生差错,月份终了时,除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外,还必须与银行核对存款账目。银行存款的清查是指将高校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与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核对。核对时,如发现双方记录不一致,要及时查找原因:属于记账差错的,应立即更正;属于因凭证传送存在时间差,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登记入账的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调整后的银行存款余额是高校可动用的银行存款数额。对于未达账项应及时核查原因,并做好调账事宜。
2.5票据控制
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支票的内部控制包括:
(1)购入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都要建立购入登记簿,注明购入的日期、编号,并按顺序号逐笔记入支票使用登记簿。
(2)出纳在使用现金支票时应注明日期、金额,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印鉴。
(3)银行出纳在签发转账支票时,应审核其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并填写收款人、用途、金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4)银行出纳根据支票领用簿随时督催领用人办理报销手续。对于作废的支票应加盖作废章,与存根附在一起订入凭证中备查。
2.6印章控制
第一,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印章应当分别由专人保管,不能集中在一个人的手上,以免舞弊。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第二,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财务负责人掌管财务印鉴,加盖时要审查有无审批手续,金额是否正确,用途是否符合规定。
2.7日记账控制
高校必须设置订本式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应按银行账户、币种分别核算货币资金的收入、付出和结存余额。全部收支应及时、准确地入账。日记账必须序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应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防止透支。出纳员应每日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应控制现金坐支,当日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月末,会计人员必须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总账余额与出纳员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其他货币资金日记账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与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若有未达账项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果经过调整,账单仍然不相符的,应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于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督促有关责任人员及时处理。
2.8 效益性控制
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是通过运用各种筹资手段合理、高效地持有和使用货币资金的一种控制方法。单位应该制订货币资金收支中、长期计划,在合理预测一定时期货币资金存量的情况下,通过推迟实际付款时间的方式减少付款成本,解决货币资金缺口时应权衡支付资金的代价、成本或机会成本,选择一项最优的解决方案;根据货币资金收支计划安排货币资金的储存量,有效使用货币资金。
2.9 监督检查
定期检查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定期检查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印章保管情况;定期检查票据保管情况。
高校可以通过实施以上内部控制方法,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行为,保护高校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避免和降低各种风险,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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