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
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重组中不存在或有事项的重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将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首先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足以冲减将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按将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债权人未来应收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但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应按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债权人未来应收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和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债权时,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如为带息应收债权,应与一般带息应收债权同样进行处理,按期计提利息。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债务人将来应付金额小于债务重组前应付账款账面价值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例1:甲企业2000年12月31日应收乙企业账款的账面余额为327000元,其中,27000元为累计未付的利息,票面利率9%.由于乙企业连年亏损,现金流量不足,不能偿付应于2000年12月31日前支付的账款。经协商,于2000年末进行债务重组,甲企业同意将债务本金减至250000元;免去债务人所欠的全部利息;将利率从9%降至5%,并将债务到期日延至2002年12月31日,利息按年支付。甲企业已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40000元的坏账准备。根据上述资料,甲、乙企业应作如下财务处理:
甲企业的财务处理:
未来应收金额=250000×(1+5%×2)=275000(元)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27000–40000=287000(元)
由于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2000元,因此,首先应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40000元,差额12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损失。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275000
坏账准备 4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12000
贷:应收账款——乙企业 327000
2001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 12500(250000×5%)
贷: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12500
2002年12月31日收到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262500
贷: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262500
乙企业的账务处理:
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327000–[250000×(1+5%×2)]
=52000(元)
借:应付账款——甲企业 327000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275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2000
2001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
借: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12500
贷:银行存款 12500
2002年12月31日偿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借: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262500
贷:银行存款 26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