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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冀国税发[1999]20号 

颁布时间:1999-01-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根据我省国税系统所管户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的特点,省局决定新的纳税申报表在1999年试行,2000年全面推行。今年各地在几家上市公司(全省共四家: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公司、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试用新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再选择一部分大中型企业作试点,为明年全面推行新纳税申报表探索经验并做好准备工作。

  各地的试点单位名单确定后,报省局备案,新的纳税申报表由省局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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