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省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为基层服务承诺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5]95号

颁布时间:2005-07-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和兑现“三个服务”措施100条,强化省局机关为基层服务意识,现将《省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印发给你们,欢迎各级地税部门加大对省局机关工作的监督,帮助省局机关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机关为基层服务不走过场。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使全省地税系统为基层服务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二00五年七月十八日

  省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办公室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对基层来办公事的同志,实行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简化办事程序,尽力协助办理。

  2、加大对基层信息、宣传、文秘、综治、信访、档案等工作的指导和干部培训力度。建立文秘、信息、新闻写作及通讯员跟班学习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

  3、进一步丰富江西地税网站“基层税讯”栏目的内容,保证每星期至少更新两次以上,充分反映基层地税工作动态;在《江西地税工作》上,开辟反映基层地税工作的专栏,及时把基层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省予以推介。

  4、对基层来文(含纸质来文和电子来文),在收到的当日登记、拟办、分办,急件急办。定期与基层地税部门交换公文收发信息,查缺补漏;对基层地税提出的有关公文运转问题的诉求,及时予以答复。

  5、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事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处理。

  6、对网站投诉和留言,每星期收集、梳理不少于一次,并将梳理归纳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及时呈局领导阅批或分送有关处室办理。

  7、对基层请示事项,办公室权限内可处理的,在收到请示事项的2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请示局领导或需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在收到请示事项的1个工作日内呈报局领导或提交局长办公会,局领导批示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及时答复;特别重大或特别紧急且需即时予以答复的事项,在请示局领导后,1小时内予以答复。

  8、要求基层上报材料时,非紧急事项,给基层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准备时间,重大、复杂事项,适当延长;紧急事项,在正式件下达前,以电话方式预先告知,让基层有较为充分的准备时间。

  9、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下基层期间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收受“红包”、土特产等,不搞工作外的陪同及活动。对基层上报的稿件,严格按质刊用,不搞人情稿、关系稿。

  10、虚心接受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将基层的评议作为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动力,根据基层评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定期发出督查通报。

  政策法规处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密切联系基层。与基层多联系,多沟通,帮助基层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倾听基层呼声,了解基层情况,反映基层愿望,解决基层困难。法规处每季度最少安排一次基层调研,处里每位干部每年最少参加两次基层调研和实践活动。

  2、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法规处干部要结合省局对税收法制和科(调)研工作的要求,以抓好挂钩联系点有关工作为基础,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基层的工作动态及存在问题,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3、为基层提供限时服务。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限时经办”的原则,力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基层上报的重大事项请示,在收到后3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急办事项在收到后24小时内办理完毕;一般性的请示事项在收到后2日内办理完毕;较为复杂的请示事项在7日内办理完毕。

  4、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精简对基层的发文与会议,尽量少发文,少开会,开短会。尽量简化归并基层上报的统计报表,避免基层重复与无效的劳动。加强与机关其他处室的协调,尽量统筹安排对基层的执法检查,减轻基层负担。

  5、加强基层干部的交流培训。努力创造条件开阔基层干部的眼界,积极组织基层法规工作骨干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协调安排基层干部参与省局的有关工作,加强全省法规干部之间的交流。

  6、认真对待基层的来信来访。对基层来信反映的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及时予以解答或解决,不属于本处工作范畴的,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基层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的,当场解答或解决;不能当场解答或解决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最迟答复或解决的期限。

  7、要求基层上报材料时,非紧急事项,给基层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准备时间,重大、复杂事项,适当延长;紧急事项,在正式文件下达前,以电话方式预先告知,让基层有较为充分的准备时间。

  8、提高为基层服务的水平。向基层公开每位干部的工作职责,对待基层的同志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谦和、真诚守信、平等待人,来时主动相迎、受问耐心作答、走时起身相送;在与基层进行工作交往和接打电话时,使用文明用语。

  9、严格执行廉政工作纪律。下基层期间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收受“红包”。不占用基层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住房等,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

  10、虚心接受基层评议。将基层的评议作为改进自身工作的必要一环,虚心接受基层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基层评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人事处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2、热情周到、态度谦和接待基层办事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

  3、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来信、来电、来访,按照有关规定,能马上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马上答复的,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前提下,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力争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书面或电话)。

  4、明确答复基层的工作报告,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认真做好工资审核(审批)工作。对各设区市局上报的工作审核(审批)事项,自接到有关材料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6、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干部考察和职数审核工作。在省局领导交办后一个星期内办理完毕。

  7、对各设区市局上报的任免备案请示,无特殊情况,在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8、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基层查阅档案手续齐全的,随到随查;及时、无误办理档案转递工作。

  9、认真做好各类评先创优的考察、审核、推荐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10、认真管理、使用好扶贫济困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在使用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流转税管理处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对基层来电请示问题,实行首问制,建立电话记录本,接电话人为第一责任人,属于自己分管的业务,能即时答复的当时答复并做好记录,不能答复的,向处领导报告,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来电单位;不属于自己分管的业务,若分管人在现场的,转由分管人答复并做好记录,分管人不能即时答复,将记录向处领导报告,研究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来电单位。

  2、基层书面请示业务问题,要按公文程序及时传递,经办人自收到书面文件2个工作日内应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处领导,属于本级权限能明确的,7个工作日内应将本处书面处理意见转交办公室文秘,要电话或书面向上级请示的,应及时请示,并将上级批示结果及时告知(或书面批复)来电单位。

  3、基层来人口头请示业务问题,要热情接待,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听取汇报并做好记录,处领导无特殊任务,应直接参与听取汇报,并准确即时答复;对不能当时答复的要明确解决方案。

  4、要求基层上报的各种调研材料(总局和省局临时领导布置的任务和工作除外)必须有计划,有部署,工作部署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给基层以充足的准备时间。

  5、下发的各单项税种或行业管理办法要及时与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沟通,共同研究,最好形成行业综合征管办法,避免多头重复下发,方便基层操作;开展业务工作检查,要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按计划进行,并加强各处协调,避免重复部署。

  6、要求基层上报的日常报表,应该与相关业务处室相互沟通,简并数量,做到信息共享。

  7、要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情况,发现问题,指导基层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召开现场会,对基层征管经验和典型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全面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8、对基层上报的减免税等审批报告,要制定税政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按规定程序办理。应由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资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处领导要签出;资料缺乏的,应将一次性补报资料清单及时通知来文单位。

  9、严格廉政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基层吃、拿、卡、要、报,并自觉接受基层监督。

  10、定期收集整理基层反映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将整改和采纳情况反馈给相关单位。

  所得税管理处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牢固树立机关为基层服务的观念,认真贯彻《江西地税系统“三个服务”措施100条》,对来人来访、接打电话、联系工作的基层干部必须热情接待,用文明用语。

  2、建立首问责任制。基层来人来电请示业务工作,对属于自己分管的业务,应立即给予答复,并将答复意见进行记录,登记台帐,1个工作日内将台帐报告处领导。每周处务会要讨论记录台帐反映的业务问题,对处务会研究明确的业务问题与答复人不一致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重新答复;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业务,应及时带交给分管人员。

  3、加强对基层执行税收政策的指导,基层书面请示业务问题,要按公文程序及时传递,经办人自收到书面文件2个工作日内应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处领导,属于本级权限能明确的,7个工作日内应将本处书面处理意见转交办公室文秘,要电话或书面向上级请示的,应及时请示,并将上级批示结果及时告知(或书面批复)来电单位。

  4、要求基层上报的各种调研材料(总局和省局临时领导布置的任务和工作除外)必须有计划,有部署,工作部署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给基层以充足的时间调研和总结。

  5、健全分税种、分行业的单项征收管理办法,制定办法时,要与基层部门研讨,征求基层部门的意见,要与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沟通,共同研究,最好形成行业综合征管办法,避免多头重复下发,方便基层操作。

  6、统筹安排对基层的检查,开展业务工作检查,要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并与相关处室进行沟通,尽量合并检查,避免多头重复部署检查。

  7、简并基层上报的统计报表,要求基层提供的各类税收统计报表与资料,应统筹安排、合理布置,要求基层上报的日常报表,应该与相关业务处室相互沟通,简并数量,做到信息共享。

  8、对基层上报的涉税审批报告,要制定税政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按规定程序办理。涉税审批报告应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审批。资料缺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补报资料清单及时通知来文单位。

  9、严格廉政纪律,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基层吃、拿、卡、要、报。

  10、定期收集整理基层反映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将整改和采纳情况反馈给相关单位;要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每季度调研一次,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基层工作;每年1-2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召开现场会,对基层征管经验和典型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全面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财产行为税管理处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对基层来电请示问题,实行首问制,建立电话记录本,接电话人为第一责任人,属于自己分管的业务,能即时答复的当时答复并做好记录,不能答复的,向处领导报告,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来电单位;不属于自己分管的业务,若分管人在现场的,转由分管人答复并做好记录,分管人不能即时答复,将记录向处领导报告,研究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来电单位。

  2、基层书面请示业务问题,要按公文程序及时传递,经办人自收到书面文件2个工作日内应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处领导,属于本级权限能明确的,7个工作日内应将本处书面处理意见转交办公室文秘,要电话或书面向上级请示的,应及时请示,并将上级批示结果及时告知(或书面批复)来电单位。

  3、基层来人口头请示业务问题,要热情接待,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听取汇报并做好记录,处领导无特殊任务,应直接参与听取汇报,并准确即时答复;对不能当时答复的要明确解决方案。

  4、要求基层上报的各种调研材料(总局和省局临时领导布置的任务和工作除外)必须有计划,有部署,工作部署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给基层以充足的准备时间。

  5、下发的各单项税种或行业管理办法要及时与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沟通,共同研究,最好形成行业综合征管办法,避免多头重复下发,方便基层操作;开展业务工作检查,要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按计划进行,并加强各处协调,避免重复部署。

  6、要求基层上报的日常报表,应该与相关业务处室相互沟通,简并数量,做到信息共享。

  7、要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情况,发现问题,指导基层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召开现场会,对基层征管经验和典型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全面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8、对基层上报的减免税等审批报告,要制定税政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按规定程序办理。应由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处领导要签出;资料缺乏的,应将一次性补报资料清单及时通知来文单位。

  9、严格廉政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基层吃、拿、卡、要、报。

  10、定期收集整理基层反映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将整改和采纳情况反馈给相关单位。

  征管处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定期向基层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每年不少于4次。

  2、在出台全省性的税收征管办法之前,广泛征求基层意见。

  3、下基层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省局规定,树立省局机关良好的形象。

  4、基层干部来省局联系工作时,接待热情,看座、倒茶、安排好食住。

  5、对基层提出的归口征管处的工作意见,在三天内整改并答复。

  6、凡是基层地税机关和纳税人咨询税收政策、征管业务问题,做到及时准确回答。

  7、加强同基层的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年不少于省局规定的时间,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及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8、在制发文件时,加强处室间协调和文件汇签,避免出现公文 “打架”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9、进一步简并基层上报的征管口各类报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10、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观念,工作主动、热情、周到,做到廉洁自律。

  计划财务处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严格按制度办事,工作高效廉洁。

  2、对基层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报告,不隐瞒,不截留。

  3、对各设区市上报的各种报表进行审核把关,及时反馈情况,保证报表质量。

  4、确保税收票证的及时、足额供应。

  5、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实事求是、公开透明。

  6、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及时办理经费拨款手续。

  7、做好服装的换发工作,对不合体的服装及时更换。

  8、及时答复基层提出的业务问题。

  9、对来省局办事的基层地税局的同志做到服务热情、耐心周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10、提供全省地税收入月度收入执行情况,确保基层及时了解全省地税收入形势。

  机关党委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为基层提供机关党建和管理工作的咨询答复,答复不了的,待向有关部门咨询后予以答复。

  2、基层党员的权利受到侵犯,得不到保障时,经设区市局党组织同意后,代为联系有关部门和专家,并极力协助纪检、监察等部门维护党员个人权利。

  3、基层单位需到省直机关或南昌市有关单位参观学习机关党建和机关管理有关工作情况时,代为联系落实。

  4、基层单位在举办文体活动时,须在省直部门或南昌市请教授、教员、裁判等专业人士时,代为联系安排。

  5、基层干部职工的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在当地解决不了,需到省级单位上诉、请律师、专家等,经设区市局工会盖章同意后,予以联系和帮助。

  6、基层干部职工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时,需找有关部门申诉、控告及得到法律援助等,经设区市局工会盖章同意后,予以联系帮助。

  7、基层女职工需到省级医院检查、治疗妇科等疾病时,协助服务中心一起联系落实有关医院和专家。

  8、基层机关党委、工会的工作人员及其家人外出学习、考察、休假等,经过南昌时,负责购票、联系吃、住、接送站,妥善尽力做好服务工作。

  9、基层从事党务、工会工作的干部,遇有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可采取电话、书信、网络、登门等各种方式联络,开展谈心活动,尽量帮助解除思想疙瘩,疏通思想,理顺情绪,放下包袱,轻松工作。

  10、定期召开机关政治思想工作、机关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加强联系,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政治思想理论和工作水平。

  监察室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观念。坚持求真务实,以基层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监察室工作的重要标准,全室每个同志都要牢记为基层服务理念,诚心诚意为基层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2、加强与基层工作联系。以抓好挂钩联系点的工作联系为基础,多与基层联系、沟通,认真倾听基层呼声,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监察室每季至少到基层调研一次,全室每个同志每年至少下基层调研二次。

  3、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基层来人来电请示问题的同志,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认真倾听,属于自己分工负责的业务,及时答复;属于他人分工的业务问题,不能答复的,向室领导报告,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对不属于监察室职权范围内的问询或信访事项,要做好协调、引导工作,让基层同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4、及时处理基层事务。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限时快办”的原则,对基层事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重大事项请示,经领导同意后,1小时内给予答复,急办事项1天内答复,一般事项2天内答复,对复杂事项在7天内答复。

  5、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精简会议和发文,少开会、开短会;简并统计报表,避免基层重复劳动;尽量减少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必需的检查也要与机关处室协调,统筹安排,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6、认真处理基层干部职工信访投诉。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处理基层干部群众来信来访,对所反映事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信访事项的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将受理或不受理决定书面通知上访者本人(匿名、地址不清的除外);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省局领导批准,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7、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对基层工作的指导能力;深入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增强指导基层工作的针对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

  8、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对基层来办公事的同志,热情接待,简化办事程序,涉及其他处室或外单位的,尽力协助办理。拨打或接听基层电话,使用文明用语,态度谦和,不居高临下,颐指气使。

  9、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下基层期间不搞迎来送往,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收受“红包”、土特产等,不搞工作外的参观游览。

  10、虚心听取基层意见。扩大基层的参与权、知情权,监察室重要活动方案和重大决策,事先征求下面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虚心接受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金悦大厦将为省内基层地税干部(南昌城区外)来昌办事期间的干部职工提供优惠住房措施,凭本人工作证(税务检查证、介绍信)住宿费一律按80元/间进行结算(只限本人);

  2、基层干部来访或在昌联系工作的,因患病需要省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帮助联系诊治的,我中心及时提供方便,协助联系诊治医院、专科医生;

  3、省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下基层的每位同志,坚决做到不“吃、拿、卡、要”,不给基层增加任何负担;

  4、不定期组织基层服务中心人员举办有关接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

  5、对基层服务中心提出的有关后勤管理方面的问题,3天以内给予答复;

  6、对基层服务中心提出的合理意见或建议及时采纳,暂时做不到的,及时作出合理解释;

  7、基层来昌工作的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订购飞机、火车票的,服务中心负责帮助订票;

  8、基层来昌联系工作的干部职工遇到困难时,需要服务中心提供帮助的,及时做好服务;

  9、为基层对省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有关款项的收付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

  10、对基层单位提出的有关机关财务政策方面的咨询以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提供热情服务。

  信息中心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及时发布最新版的软件操作手册,帮助基层掌握软件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2、及时解决和处理基层报送的各类问题,并通过软件问题处理平台为基层提供指导和参考,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的沟通与交流。

  3、开通软件操作指导热线电话,及时解决基层在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基层排疑解惑。

  4、程序发布时,将新增模块或软件改进的地方在页面上进行公布,使基层及时了解程序更新情况。

  5、做好货运发票采集和比对信息的上传下达,为基层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6、抓紧开展设备招投标采购工作,并及时发放到各地,保质保量的满足基层计算机类设备的使用需要。

  7、对基层出现的设备故障,及时联系设备厂商进行上门维修,并做好协调工作。

  8、对于基层出现的网络故障,提供24小时的技术支持,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并及时解决故障,确保全省各级网络畅通。

  9、为基层防病毒服务器的安装、调试、部署提供技术支持,坚持每天升级病毒库,对各地出现的病毒进行监控,为基层提供各种恶性病毒的专杀工具和升级补丁。

  10、指导基层做好视频会议室装修、视频会议系统和办税服务厅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在日常运行维护中为基层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各项问题。

  培训中心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加强调研,密切联系基层,树立为基层服务的理念。与基层多联系,加强交流,根据省局对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基层的工作动态及存在问题,指导基层开展工作。中心每季度最少安排一次基层调研,保证每位干部每年最少参加一次基层调研活动。

  2、提高工作效率,为基层提供高效的服务。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限时经办”的原则,力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不超出培训中心职权范围的前提下,急办事项在收到后24小时内办理完毕;一般性的请示事项在收到后2日内办理完毕;较为复杂的请示事项在7日内办理完毕。

  3、严格廉政纪律,为基层提供廉洁的服务。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遵守廉政纪律,努力做好廉洁的模范。下基层期间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收受“红包”,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

  4、坚持文明办公,为基层提供文明的服务。对待基层的同志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谦和、真诚守信、平等待人,来时主动相迎、受问耐心作答、走时起身相送;在与基层进行工作交往和接打电话时,使用文明用语。

  5、提高自身素质,为基层提供优质的服务。认真抓好机关干部的学习,组织符合机关干部实际需要的业务讲座和专题培训,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从而增强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训中心的干部做好学习的表率,带头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岗位技能水平,为基层提供优质的服务。

  6、拓宽渠道,为基层培养高层次人才。通过与高等院校联系,拓宽高层次人才培养渠道,为基层干部参加硕士研究生以上层次的学历学位教育创造条件,加大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强工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

  7、统筹规划,认真抓好正科以上领导干部三年轮训。按照省局有关计划,积极稳妥地抓好全系统正科以上领导干部的轮训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对各县(市、区)地税局正科级领导干部的轮训,通过系统性的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

  8、培训机会向基层倾斜,抓好基层科级干部和业务骨干的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中心与其他处室(单位)积极协调,认真抓好各类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班,在安排培训计划时,充分考虑基层需要和实际情况,培训机会尽量向基层倾斜,努力为基层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供便利。

  9、抓好“两基”培训,努力提升地税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干部职工队伍现状和地税事业发展要求,大力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水平,增强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要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地抓好全系统业务基础知识考试的各项工作,达到以考促训、以考促学,提升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

  10、虚心接受基层评议,不断改进自身工作。虚心接受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将基层的评议作为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动力,根据基层评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对基层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有记录、有整改、有反馈。

  稽查局为基层服务十项承诺

  1、牢固树立机关为基层服务的观念,对基层来我局办事的同志热情接待。

  2、严格税务检查证的办理时限:对资料齐全的数量较少的一天内办结;对资料齐全的数量较多的不超过三天办结。

  3、及时、准确答复基层的业务咨询与请示,对请示咨询的问题,能立即答复的要求立即答复,需请示上级部门答复的,在3日内答复。

  4、基层办理省一级的稽查专案,我局派人现场指导。

  5、下基层工作不接受基层任何超标准接待活动。

  6、下基层工作按规定标准结算住宿费用。

  7、对要求基层报送的材料,必须提前一周以上时间通知(除上级部门临时通知的急件外)。

  8、下基层稽查选案,事先主动征求基层征管部门、稽查部门的意见(专案除外)。

  9、在基层举办的稽查业务培训班期间,征得基层同意,到场讲课。

  10、每年定期收集基层对我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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