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补充通知

浙国税征[2004]27号

颁布时间:2004-12-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直属分局:

  省局《关于修订普通发票样本和开展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浙国税征[2004]21号)下发后,陆续接到各地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省局研究,现予以明确,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

  电脑版普通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使用彩色纤维加无色荧光纤维无碳复写纸,彩色纤维在自然光下目视可见,主要为红色和蓝色,其中,红色彩色纤维在紫外光照射下显示出红色荧光反映;无色荧光纤维在自然光下不可见,在紫外光照射下显示出白色荧光反映。

  手工版普通发票分两种:一种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使用彩色纤维加无色荧光纤维水印纸;另一种发票使用不带水印的干式复写纸,第一、二联及抵扣联使用紫色、其它联次使用黑色。发票存根联大写金额栏采用隐红背涂碳防伪油墨,在紫外光照射下显示红色反映。

  发票的大写金额栏使用文字底纹。企业衔头发票的文字底纹印制内容由各市(地)国税局统一指定。

  二、发票的种类代码

  全省统一普通发票种类代码为5位阿拉伯数字,从左到右排列。第1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第2、3位为细化的行业代码,第4位为发票联次代码,第5位为金额版本代码,其中0代表平推式机打发票,9代表打孔式机打发票。

  三、旧版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

  考虑到本次换版时间比较紧,部分纳税人旧版发票库存量较大,经征求各地意见,决定旧版的普通发票延迟使用到2005年3月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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