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小企业固定资产清理会计核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2/12 09:39:18  字体: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出售、 报废、 毁损、 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所转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因出售、 报废、毁损、 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 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记本科目, 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 借记“累计折旧” 科目, 按照其原价, 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 等科目。 取得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处置收入, 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 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 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 如为借方余额, 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科目, 贷记本科目。 如为贷方余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小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