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善意取得假发票如何处理

来源: 互联网 编辑: 2011/04/08 09:35:4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国税发〔2008〕128号)第六条规定:对虚假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免)税和财务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按照上述规定,你单位以前年度取得的假发票,不得用于税前扣除,并接受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