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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由表头、正表和补充资料三个部分构成。
(1)表头。
表头部分包括资产负债表的名称、编号、编制单位、编表时间和金额单位等内容。由于该表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总的财务状况,属于静态报表,因此,一定要注明是某年某月某日的报表。
(2)正表。
正表是资产负债表的主体部分,主要反映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内容。资产负债表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个会计要素。各要素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并按一定的顺序加以排列。资产项目按照其流动性的大小(即变现能力的强弱)排列,流动性大的在先,流动性小的在后;负债项目按照其到期日的远近排列,到期日近的在先,到期日远的在后;所有者权益项目按其永久程度排列,永久程度高的在先,永久程度低的在后。
(3)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包括附注和附列资料等内容,填列一些不能直接列入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如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等等。
下列属于会计报表的附注内容:
① 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
②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原价。
③ 国家资本。
④ 法人资本。
⑤ 个人资本。
⑥ 外商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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