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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应付账款
财务人员应凭采购部门对外签订的有效经济合同或协议办理预付、应付款项。有效经济合同应符合下列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
(2)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合同主体合法,内容真实;
(4)所签合同或协议必须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格和酬金、履行期限、履约地点和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2.结算期内主要业务流程
(1)对账。一般在小企业结账日期结束后几天内,在此期间集中安排与供应商的账务核对工作。对账结束后,双方应就对账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2)资金计划提交。属于小企业内部业务流程,一般在月末进行。由采购或用款部门提交下月付款计划,财务部门根据资金状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采购或用款部门。
(3)付款申请提交。一般在付款日前一周内,由采购或用款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计划提交具体的付款申请单,按小企业付款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4)发票提交。一般在对账后几天内或付款日前几天,由财务部门通过采购部通知供应商提交发票。
(5)付款。一般每月集中一、两次付款,由财务部门根据付款计划和付款申请单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以上结算流程适用于提货后付款或有一定信用期的供应商的货款结算,对于付款提货或订货等预付款业务的结算,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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