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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餐饮服务小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货币资金。按存放地点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加数额;贷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减少数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该账户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明细账。
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外埠存款是餐饮服务小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餐饮服务小企业汇出款项时,应填制“汇款委托书”,加盖“采购资金”字样。汇入银行对汇入的采购款项,以汇款企业的名义开立采购账户。采购资金存款不计利息,除采购员差旅费可以支取少量现金外,一律转账。采购专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
餐饮服务小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时,根据银行汇款回单,应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收到采购员交来用外埠存款购买货物的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在途物资”、“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账户,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账户;企业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本地的开户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账户。
【例题】升达餐饮服务公司委托当地的开户银行将100 000元汇往昆明开立采购专户,以采购所需的酒店商品。公司的采购员用外埠存款购进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买价80 000元,增值税13 600元。采购结束后该公司将外埠存款清户,收到银行转来的收账通知。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购进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6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93 600
收到银行转来的余款收账通知时:
借:银行存款 6 4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6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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