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售楼处装修费用如何核算?

来源: 编辑: 2009/06/29 15:23:31  字体:

  【问题】

  把会所作为售楼处,会所的装修费用和工程施工费用是放在“建筑安装施工费“还是在”公共配套设施费“核算?在公共配套设施中核算的“会所”等设施,需要核算的内容包含些什么?

  【解答】

  把会所作为售楼处,理论上是会所的临时用途,按会所(公共配套设施)核算:

  (1)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开发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开发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按售楼处核算则看其是否能够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而分别作为自建固定资产或开发产品核算,兼作售楼处的会所如果属于(2)类,则无矛盾。但如果无产权,为业主共有则应该核算在公共配套设施费项下。

  在公共配套设施中核算的“会所”等设施,需要核算的内容主要是配套设施建造成本,很多企业将配套设施专门作为一项开发产品核算其成本,然后分摊计入不同开发产品的开发成本项下的公共配套设施费。

责任编辑:zoe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