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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收入是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的主要依据,外销收入不管是什么成交方式下的,最后都要以离岸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和办理出口退免税。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一律以离岸价(FOB价)为基础,以离岸价以外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其发生的国外运输、保险及佣金等费用支出均应做冲减销售收入处理。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以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入账金额与自营出口相同,支付给外贸企业的代理费应作为出口产品销售费用处理,不得冲减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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