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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转发关于一级、特级注册税务师报名及二级、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1-01-17 14:44:07.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关于〈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草拟情况及工作部署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税协发[2010]127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下发了《关于一级、特级注册税务师报名及二级、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1号),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并执行。

  1、申报一级、特级注册税务师用事务所安全盘登录(),进行申报。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24日至2月18日。具体操作流程,另发通知,请关注省税协网站。

  2、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所均贡献度为159.34万元,人均贡献度为22.36万元。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要求,申报一级注册税务师的个人年度业绩达到全国人均贡献度6倍以上,即134.16万元。其他具体要求,请查看《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

  3、为了培养和选拔行业高端人才,充分调动注册税务师申报等级的积极性,中税协下发《关于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地区一级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的补充通知》,请查看。

  4、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已经完毕,省税协将对二级注册税务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安排,请查看《关于一级、特级注册税务师报名及二级、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考核通知另发。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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