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2011年8月4日修改),现将在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中第一批符合一级注册税务师要求的申请人名单(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11月25日至12月5日,凡对上述申请人申报一级注册税务师持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同中税协(注册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6841 2404 010–6841 3988 转 8202
电子邮箱:zcb@cctaa.cn
通过审核的一级注册税务师名单以中税协公告为准。
附件:第一批符合一级注册税务师要求的申请人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