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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价格即权利金是期权买方为取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而支付给卖方的费用。依据期权的特点,权利金的取值范围如下:
1.期权的权利金不可能为负。由于买方付出权利金后便取得了未来买入或卖出标的物的权利,除权利金外不会有任何损失或潜在风险,所以期权的权利金不会小于0.
2.看涨期权的权利金不应该高于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如果交易者预期标的物市场价格将上涨,但又担心购买标的物后价格会大幅下跌,当标的物的市场价格跌至0时,其最大损失为标的物市场价格,通常情况下损失会小于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如果投资者既希望获得标的物市场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又希望价格下跌时风险可控,便可通过购买看涨期权的方式持有标的物。
价格上涨时,投资者按照约定的执行价格取得标的物,成本为执行价格与权利金之和;而价格下跌时,投资者放弃行权,最大的损失为权利金。如果权利金高于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投资者的损失将超过直接购买标的物的损失,这便失去了期权投资的意义,投资者不如直接从市场上购买标的物,损失更小且成本更低。所以权利金不应该高于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即通过期权方式取得标的物存在的潜在损失不应该高于直接从市场上购买标的物所产生的最大损失。
3.美式看跌期权的权利金不应该高于执行价格,欧式看跌期权的权利金不应该高于将执行价格以无风险利率从期权到期贴现至交易初始时的现值。
4.美式期权的行权机会大于欧式期权,所以美式期权权利金高于等于欧式期权的权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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