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华等委员: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500元
“设置个税起征点,本身具有调节居民收入、完善宏观分配结构的作用,而当前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标准不仅没有很好地起到调节作用,相反将工薪阶层扩大为征税对象,增加了工薪阶层低收入者的生活压力。”全国政协委员朱玉华、马宗保认为应提高个税起征点,切实使个税起征点设置为改善民生服务。
提高个税起征点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在税收制度上进行改革。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利于解决改善低收入者生活紧迫的现状,缓解社会压力,改善民生,从而促进共同富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集聚更加广泛的民众基础和力量。
“有关媒体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60%来自于对中等工资薪金的征收”,朱玉华等委员认为,就当前各地物价水平来说,一线大城市月收入在7000元以下,二线城市月收入6000元以下,三线城市月收入4000元以下为工薪中低收入者,占工薪阶层的大多数,称为个税征收的主要来源。个税起征点低于工薪阶层收入,使本来可以免予缴纳个税的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劳动者被推入纳税者行列。现在国家国力增强,也提倡国强民富,改善民生,因此应该将个税征收的重点放在高收入者身上,而对于中低收入者,应提高个税起征点,让中低收入者得到更多实惠。
为此朱玉华等委员建议将我国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500元。“个税起征点提高,更多工薪阶层可增加实际收入,表面看国家财政税收减少了,但实际上,减少的这部分个税就会相应地增加到消费中拉动内需,而其他税种如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基也相应扩大,增加的税收可能比减少的更多”。朱玉华等委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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