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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专家”支持下“猛药”征住房多占税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2014/02/21 08:50:28 字体:

  导语:新华网新华房产宁波站生根宁波,影响力如同春日树苗,逐渐壮大并至枝繁叶茂。不少关注宁波楼市的网友给本站发来各种有关房地产的评论和看法,记者特选取其中精华,与广大网友共赏析。

  据国家统计局1月18日公布的城市房价变动情况显示:全国70个大中城市2013年12月的新建商品住房售价,同比2012年12月上涨的有69个,其中涨幅超过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2.5%的有67个城市,涨幅超过10%的有北、上、广、深等31个城市,最大涨幅达21.9%.这一统计数表明:2013年2月中央政府提出的“保持房价基本稳定”这一调控目标(见国办发[2013]17号文件),多数城市未能达到。

  如何控制房价大幅上涨?笔者认为,必须针对大多数城市住房供不应求、投机性购房未能禁绝这一症结,并针对部分家庭占有太多的住房这一与人多地少基本国情不相称的偏差,采用猛药治疴、釜底抽薪式的绝招——开征住房多占税(即向多占住房者征税)。开征住房多占税必将有效抑制房价上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已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考虑到房地产税系统性梳理综合性立法可能历时较长,建议国家立法机关针对多个城市房价依然过快上涨这一新情况、新问题先行研究制定住房多占税,对一个家庭拥有3套及3套以上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规定限额者,超额部分面积按每月每平方米几十元征税,让已经实现住房登记电子化的城市和联网区域先行征缴,责令尚未实现住房登记电子化、但2013年房价涨幅超CPI的城市尽快做好开征住房多占税的准备,并对拒不缴税者按偷逃税论处。

  若能如此,必将收到一石三鸟之效:既能根除投机性购房,减少购房总需求;又能迫使拥有多套住房者将闲置住房出让,增加住房总供给;还能提高城镇建设用地的利用率。征收住房多占税合乎情理。一定量的住房,为人们生活所必需;但在城市住宅用地难以大量增加的条件下,富有者多购、多占住房,势必加剧房价上涨,造成低收入者买不起住房,这相当于富人挤占了穷人可分享的社会福利。因此,政府为维持社会公正、公平,为保障低收入者“住有所居”,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对投机性购房予以打压,必须对多占住房、空置住房、浪费国土资源者征缴住房多占税。

  目前正是开征住房多占税的最佳时机。理由之一是:当前正处于房价大幅上涨期。自2011年1月中央政府颁行住房“限购政策”(见国办发[2011]1号文件)以来,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2011年12月与2010年同月相比虽价格上涨的城市有60个、但涨幅均在5.0%以内,2012年12月与2011年同月相比价格上涨的城市有40个、涨幅均未超过2.4%,但自2013年2月以来,多数大中城市房价连月上涨,且上涨幅度加大。理由之二是:近期开征住房多占税可望实现两个“平稳”——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新税法平稳实施。

  如果近期开征住房多占税,迫使拥有多套住房者将闲置、多余的住房卖出来,就能收到遏制房价上涨、也不至于使房价明显下跌的效果,从而形成各方都能接受、都称心叫好的格局:既能使计划购房者心态平和地面对高房价,不至于因房价飙升而心头冒火、埋怨政府;也能使拥有多套住房者能以较高的价格出售闲置住房,收到较丰厚的投资回报;还能使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因房价平稳而维持正常经营,避免经营困难。期盼开征住房多占税的雷声,能在大江南北轰隆隆地响起来!

  (作者陈清波 系宁波余姚市农办调研员 新华房产记者朱飞燕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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