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文:减扰减负让市场主体轻装前行
国家税务总局3月份分两批取消了20项进户执法项目,4月份取消简并了15项涉税文书报表,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5月底又取消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认定调查核实、纳税人多缴税款退税(费)审批调查核实等9项进户执法项目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申请表、作废红字发票通知单申请表等11种涉税文书报表,并以督察督办确保政策落地,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管好朝企业乱跑的腿,抑制以监管者自居的心,持续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方便纳税人纳税。“两取消”措施彰显了税务部门简政放权、优化政府职能的态度和决心,既有利于保证税款依法征收、减轻税收征纳成本,又能够减少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当干扰,有助于税企互信、合作、协调机制的建立,实现纳税人合法权益与国家税收利益的衡平与和谐共赢,对有效协调征纳关系、提振市场信心十分必要。
凸显执法为民理念。纳税人权利是人民主权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自然人、法人作为社会经济主体的价值实现。从权利义务相对等角度讲,纳税人在缴纳税款的同时,理应享有相应的权利。但“多头检查”、“重复进户”、报表资料多问题的存在,无疑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干扰了其正常的决策安排、生产经营和交易活动。税务总局全面核实、清理、整合进户执法项目和表证单书,取消不必要的进户执法项目和报表资料,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纳税人面临的突出问题,回应了纳税人的关切,这种以民为本、以纳税人为本,为企业松绑、激发投资创业积极性的举措,切实减轻了办税负担,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利,实现了纳税人权利体系的完整化,促进了纳税人权益与税务机关权力平衡。
符合简政放权走向。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按照行政改革的整体方向,税务机关角色定位正从传统的强制者、管理者转为服务者、治理者,使得税务机关的工作模式和主要职能从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建立起以服务为主旨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向纳税人提供更加主动、全面、务实的服务。税务总局再次取消进户执法项目和报表资料,削减税收征管过程中繁冗的税务检查、审查审核活动,实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并重,顺向逆向晒“执法权力清单”和“办税资料清单”,让执法人员不敢再向企业乱伸手,做到有需求有服务,无需求无打扰,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市场主体减负松绑,营造公平、文明、便利、高效的税收环境,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
体现权力监督原则。英国政治学家阿克顿有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要想使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摆脱不合法、不合理的束缚,使私权免受公权力的侵扰,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税务行政机关与广大纳税人直接频繁接触,税收征管活动与社会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果缺乏对征税权的监督和限制,容易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税务总局取消进户执法项目和报表资料,使能不进户的、可进可不进的、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进户执法项目均不进户,可报可不报的报表资料,纳税人不再报送、不再提供,能够有效抑制税收征管权力扩张、防止行政裁量权滥用、缩小可能的寻租和腐败空间,有助于抑制行政权力滥用、乱用和腐败,使税收执法行为更加统一规范、有章可循。
彰显自我约束决心。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税务总局主动取消进户执法项目和纳税报表资料,明确、规范和公开税务权力内容,并一路追到基层,让它落地生根,意味着税务机关主动放弃多项税务检查权、资料审核权,堪称一次“自我革命”,展现了税务机关的改革气魄,更是对纳税人的庄严承诺,税务执法权力范畴的明晰和固定,有利于纳税人形成稳定的预期,契合了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活动阳光化、透明化的潮流,这种向自我权力开刀、敢于割自己肉的态度和立场,是一股给社会注入希望的正能量,表明了税务总局打造诚信部门、开放部门和法治部门的决心和坦诚,表明了言必信、行必果的责任担当,有利于提高行政公信力和深化改革凝聚力。
今年国务院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随着我国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向前探索更加不易,需要我们秉持法治和民主思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大势,以为民众谋福祉作为动力和方向,想市场主体之所想、解市场主体之所困,多行限制行政权力保障市场主体权利的优化行政职能、打造服务型机关之举,多为得民心、顺民意之举,并有督办有检查,有奖惩有问责,有落实有成效,让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