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青岛地税1号公告明确转让限售股营业税税基

来源: 王骏 编辑: 2015/03/18 08:48:54 字体: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公告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公告如下:

  一、股票转让,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二、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三、买入价按以下类型分别确定:(一)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前取得的股票,以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买入价;(二)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后取得的股票,以实际购买成交价为买入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的购入价减去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四、个人从事股票转让业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的有关规定,暂免征收营业税。

  本公告自2015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4月7日。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作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3月8日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公告》

  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2009年新营业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后,将所有纳税人股票买卖收益纳入征收范围,为解决该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如何把握,特别是取得股份公司上市前的限售股如何确定买入价问题,特制定该公告。

  二、关于股票买入价的规定(一)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前取得的股票,其买入价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二)纳税人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取得的股票,其买入价为实际购买成交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三)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三条第八款规定:“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纳税人取得的无论何种形式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包括已宣告尚未发放的股息、红利,从买入价中减除。限售股的持有期间是指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转让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wcr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