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市民月消费涉税数据分析
2015年3月8日下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了“税收法定”原则。
而目前,我国现行的有效税种为18个(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却只有3部实体税收法律,其他15个税种均依据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开征。
这些税出现在我们生活的哪些地方呢?以普通市民一个月的主要消费开支为例,看看衣食住行中,含了多少税。
●增值税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等;增值税是价外税,即市场上的零售价格已含增值税款,计算增值税时应对含税价进行还原,而非直接用零售价格乘以适用税率。如购买食品花费1000元,应缴纳增值税金额为1000/(1+17%)×17%=145.3元
●消费税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有不同;消费税为价内税,计算基础为不含增值税款。如购买甲类香烟一条,应缴纳消费税为200/(1+17%)×0.56=95.73元,另外因每支香烟还要缴纳0.003元,故一条再缴0.6元,总计96.33元。
●个人所得税
如果税前工资是10000元,个人所得税则采取累进税率,即应税额为6500元(3500元起征),需缴745元
●附加税费
指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费基础上再缴:城建税7%+教育附加费5%+河道管理费1%。如外出吃饭花费1000元,其中含营业税50元,那么附加税费是50×(7%+5%+1%)=6.5元
●车辆购置税
排量1.6以上和1.6以下(含1.6)是不同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分别×10%、7.5%;计税价格是指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格款和额外费用,不包括17%的增值税款。如购买20万元排量2.0的国产车,应缴纳车辆购置税为200000/(1+17%)×0.1=17094元。
●关税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即到岸价,例如100元)×关税率(1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