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服务,对应进项税额可否混抵
如果营改增以后,兼营不同增值税税率的增值税服务,所对应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混抵?还是必须分别抵扣?
上一篇:资源税改革要因势利导讲究策略
如果营改增以后,兼营不同增值税税率的增值税服务,所对应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混抵?还是必须分别抵扣?
上一篇:资源税改革要因势利导讲究策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