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降税减负为当务之急
除了打破现有的交强险经营模式外,减免营业税征收也成为业界一大呼声。据统计,截至2012年交强险共缴纳了272亿元的税金,其中2006-2008年缴税72亿元,2009-2012年分别缴税37亿元、46亿元、55亿元和62亿元。这不难看出,面对赔付成本的节节攀升,保险公司还背负沉重的营业税负担,让许多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有些喘不过气来。“保险公司理应得到税收优惠。”另有保险专家如是表示。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太保董事长高国富提交了关于免征交强险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税率及税基的提案,希望以此来缓解交强险经营亏损的困局。高国富也曾对媒体表示,交强险属于法定业务,是为保障公民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能够得到基本保障而建立的公益性质的险种,具备政策性业务税收优惠政策的特征,并且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单设账套管理,也具有社会民生领域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减免交强险营业税,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的营业能力,扩大保险覆盖面,惠及民生理应纳入保险领域税收优惠范围。
北京商报记者统计,2012年42家保险公司中缴税金额排名前五位的保险公司中人保财险缴纳营业税20.8亿元,平安财险缴纳10.59亿元,太平洋财险、国寿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分别缴纳7.27亿元、3.47亿元和3.03亿元,合计占到2012年交强险营业税总额的72.8%。
目前交强险营业税征收约为保费收入的5.6%,这对本来保费收入甚微、经营成本无法摊薄的中小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表示,免征营业税对交强险的亏损可起到一定作用,从而扭转交强险亏损的局面。
此外,朱铭来还提出,要免征营业税还需考虑承保地域的因素,目前交强险亏损比较严重的是江浙沿海一带,而内地许多省份是盈利的,因此还需要根据各地盈亏水平的不同做出营业税减免的差异化处理办法,不可再用一刀切的方式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