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税:实现非居民税收收入5749.8万元
今年前三季度,甘肃省国税系统实现非居民税收收入5749.8万元,同比增加3169.8万元,增幅达122.9%,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其中,企业所得税5470.9万元,同比增加2890.9万元,增幅112.1%;增值税279万元,同比增收279万元。
从征收项目看,非居民税收主要来源于转让财产、特许权使用费和股息红利所得,3项合计达5121.8万元,占全部收入的89.1%。从征收方式看,非居民收入仍然以源泉扣缴方式为主要来源,达5557.6万元,占全部收入的96.7%。其中,企业所得税5336.4万元,增值税221.2万元。
今年以来,甘肃省各级国税机关加强信息沟通,积极走访外汇管理等部门,获取非居民涉税信息。同时,加强政策辅导与宣传,对一些扣缴义务明确,而未办理扣缴税务登记的企业,以及对外交往频繁的居民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中培训,强化居民企业的代扣代缴意识,及时掌握跨国(境)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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