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征收土地使用税吗?
山东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征收土地使用税吗?
参考《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19〕5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延期的公告》(鲁财法〔2021〕6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按现行税额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山东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征收土地使用税吗?
参考《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19〕5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延期的公告》(鲁财法〔2021〕6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按现行税额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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