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给协会交的培训费取得了专票,给其交的会费为啥不能取得专票?
我们给协会交的培训费取得了专票,给其交的会费为啥不能取得专票?
参考《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6]99号)规定,社团会费票据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法定凭证,是财政票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的重要依据。社会团体的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团会费票据。各社会团体要按本通知规定的使用范围开具社团会费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社团会费票据使用范围,不得将社团会费票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发票互相串用。
对于协会提供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赞助、培训、咨询、举办展览展品活动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标型或委托型等方式购买社会组织关于社工、文体活动、社会保障等服务)等要使用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