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2026年还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吗?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第五条规定,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规定,财税〔2019〕22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2025年仅享受了两年抵减增值税、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到2026年还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