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签订合同金额较大,能否按实际金额缴纳印花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合同主体双方应按照签订的施工合同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实际履行的金额小于施工企业同金额的,如果变更施工合同所列金额的,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抵缴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