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由其妻子填报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2019年)》(税务总局)
8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参照上述国税总局答复,不可以由其妻子填报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丈夫可以填报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
答:《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2019年)》(税务总局)
8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参照上述国税总局答复,不可以由其妻子填报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丈夫可以填报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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