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和应交税金有什么区别?
答:应交税费是新会计准则下的科目(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而应交税金是老会计准则下的科目(老会计准则是指1998年6月首次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于1999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公司施行。)
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附录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221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其实大致来说,应交税费与应交税金的意义是一样的,只是会计准则发生变化,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将“其他应交款”取消。“其他应交款”和“应交税金”合并成“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都不再在“其他应交款”核算。建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转变为应交税费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