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本企业的宿舍给员工并收取租金,该宿舍是否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 上册》(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本章不适用于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虽然也收取租金,但间接为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服务,因此具有自用房地产的性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出租本企业的宿舍给员工并收取租金,该宿舍不应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应在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 上册》(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本章不适用于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虽然也收取租金,但间接为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服务,因此具有自用房地产的性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出租本企业的宿舍给员工并收取租金,该宿舍不应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应在固定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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