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支付年终奖能否在2024年度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2024年没有预提年终奖,在2025年2月支付,不可以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应在2025年度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2024年没有预提年终奖,在2025年2月支付,不可以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应在2025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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