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3%减按2%征收增值税可否开专票?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
Copyright © 2000 - 2025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