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能否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一条规定,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研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可以计入研发费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一条规定,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研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可以计入研发费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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