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吗
答:不可以。参考2023年1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发布的《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即问即答之二》“【问题8】43号公告等文件明确,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对于出口视同内销征税、出口应征税、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计提加计抵减额?答:43号公告等文件提到的出口货物劳务,并未区分是否征税,出口视同内销征税、出口应征税、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均为出口货物,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