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合并企业的留抵进项税能否结转到合并企业继续抵扣
【问题】
公司将两个企业合并成一个企业后,被合并企业的留抵进项税是否可以结转到合并企业继续抵扣?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公告: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问题】
公司将两个企业合并成一个企业后,被合并企业的留抵进项税是否可以结转到合并企业继续抵扣?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公告: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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