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出租自行开发房地产老项目可以简易计税吗
【问题】
公司是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将自己开发的老项目的房子用于出租,那么增值税能否选择简易计税?
【答案】
这种情况,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参考财税〔2016〕6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