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增值税发票适用税率是多少
【问题】
我公司一个消防公司签订了消防设施、系统的维保合同,这个业务公司应该接受增值税发票适用税率是多少?
【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因此,您公司的消防设施如属于建筑物附属设施,其维护、维修应属于建筑服务,适用税率为11%;如非建筑物附属设施,其维护、维修应属于修理修配,适用税率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