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到税务局代开发票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是否还要代扣代缴
【问题】
企业付个人租金时,个人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已按1.5%扣缴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是否还要代扣代缴?
【答案】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二、对不属于生产、经营性质,应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在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对纳税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1.5%核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所以您公司要租金计算个人应缴的所得税后,扣除开票后已扣缴的部分代扣代缴。